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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时发现在发明人方案基础上,存在更具创造性与市场价值的改进点,是应该赠送给发名人还是用别人名义申请?

发布时间:2021.06.10 吉林省查看:992 评论:8

本帖最后由 江河浪湖海波 于 2021-6-10 16:25 编辑

rt,贡献远超原始申请。而且当然是要等发明人申请公开后再对改进进行操作;不知这样是否合规?

赠送的话感觉远远超出了职业操守的范围,不利用的话又会产生生巨大浪费。。。

不能发不记名投票,感觉或许得不到想要的答案,谈一谈会有什么后果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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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这就是为什么专利代理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发明

    2021/06/10 16:32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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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等申请公布后再提交的话,没有任何法律和道德问题。

    2021/06/10 20:0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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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本帖最后由 zhiyingg 于 2021-6-10 20:46 编辑

    职业道德问题啊, 除非甲方没给你任何要求,随便你怎么写. 不然审查员那一句技术启示就过不了. 既然代理人能根据甲方东西做出新的贡献,审查员也不是吃素的,也许都被审查员先下手了.

    2021/06/10 20:4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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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你又不是执业的代理人,用自己名字都可以。

    2021/06/11 10:3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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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你可以委托一个代理人写啊

    2021/06/11 17:32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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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zhiyingg 发表于 2021-6-10 20:44
    职业道德问题啊, 除非甲方没给你任何要求,随便你怎么写. 不然审查员那一句技术启示就过不了. 既然代理人能 ...

    您对审查员的怨念不小啊

    2021/06/14 15:15 [来自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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