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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专利法中的局部外观设计专利

发布时间:2020.10.20 湖北省查看:4734 评论:2


从新中国第一部专利法在1984年确定后,分别在1992年、2000年和2008年进行了三次修改。可以看到,每次时间间隔都是8年,所以如果继续按照这个“规律”,那第四次专利法修改应该在2016年形成。但是,在2014年开始启动专利法修改工作以来,因为各种原因,该过程一直持续到了2020年。不过,近日经过第四次修改的专利法终于正式通过,将于2021年起施行。

本次修改涉及的方面较多,主要都是结合近年来与专利息息相关的各类社会需求进行展开的。

其中,第一处修改为:将第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也就是说,以后外观设计专利会有整体外观设计专利和局部外观设计专利。

一方面,这与我国目前正积极推进加入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是相一致的,或者说国际上当前对外观设计的主流规定就是包括局部外观设计的,当然也包括保护期限为15年的规定。

另一方面,推进局部外观设计写入专利法,也有一些典型案例的作用。这其中就不得不提高仪股份公司(后文简称高仪公司)诉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后文简称健龙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

该案经历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最终由最高院判定健龙公司未侵犯高仪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且再审时的庭审为邀请了包括部分外国使领馆使节的国内外听众旁听的公开审判,具有较大的社会意义。

该案涉及的产品为手持淋浴喷头,争议焦点包括健龙公司具有跑道状出水面和其他特征的产品是否侵犯高仪公司具有类似跑道状出水面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

(高仪公司涉案外观设计专利图)

(健龙公司产品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虽然在二审中健龙公司被判侵权,但是基于现行的专利法,最高院撤销了二审判决,认定健龙公司未侵犯高仪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

该案核心就在于整体外观设计和局部外观设计的差异,可是当时我国专利法并不涉及局部外观设计,相关规定也不完全支持局部的外观设计相似会构成整体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在本次专利法修改之后,这一情况可能会发生改变。

但是,即使将该案重新基于明年才开始施行的专利法进行审判,结果一定是健龙公司侵权吗?笔者认为,还不能下这个定论,因为高仪公司涉案专利的形式可能并不满足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的要求。

具体而言,既然将外观设计区分为整体外观设计和局部外观设计,那么局部外观设计的表现形式是异于整体外观设计的。如果将现有的外观设计专利都看作是整体外观设计,则未来的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提交时并不能采用和现有完全相同的方式。

下图为一张外国局部外观设计的专利图,其中,实线用以表示产品外观中需要保护的局部,虚线则用以表示产品整体的外观。

(图片来源:大岭IP)

而在中国的外观设计中,还有简要说明这一部分,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简要说明来明确保护的是局部外观设计。

但无论是通过绘图技巧,还是简要说明,笔者认为一张图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无法同时表达既要求保护整体外观设计,又要求保护局部外观设计的。不过这一问题应该可以通过例如专利法第三十一条中相似外观或成套外观等方式予以解决,且兼顾了对控制费用问题的考量。当然,由于专利法修改后会伴随实施细则与审查指南的对应修改,相信届时会给出更明确的规定。

如果确实不能基于一个单一外观设计专利既要求整体外观设计专利权,又要求局部外观设计专利权,那申请人不妨在新法施行初期提交申请时就按上述方法操作,在保证符合基本法定要求的前提下,如果部分操作不合适,后期一个补正应该就能解决,以避免可能的权利损失。这对原创设计权利人本来是一个利好,但也需要合理应用才能发挥应有价值。

另外,在此次专利法修改之前,因为强烈的社会需求,专利审查指南已经就GUI外观设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两次修改。其中,第一次修改略显“鸡肋”,因为GUI必须和其所依附的产品绑定,第二次修改进行了改进,笔者在该文《GUI外观设计专利路在前方》中有过介绍。

虽然对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外观设计修改的出发点不尽相同,但对于GUI外观设计而言,此次却有点“歪打正着”的感觉,达成了一致。

在专利审查指南关于GUI外观设计进行了第二次修改后,其实是在一定程度上允许GUI脱离于实体产品获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此次专利法修改后,GUI也是可以被视为能够运行该GUI的整体产品的部分外观设计的。

目前,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特别是大额纠纷在国内还相对少见。相信在此次专利法修改后,同时伴随企业的专利意识增强,以后标的额较大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可能会经常出现。

文章来源:徐师付的知产主义

标签: 新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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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相信在此次专利法修改后,同时伴随企业的专利意识增强,以后标的额较大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可能会经常出现。”

    这个还是蛮期待的。

    2020/10/20 16:23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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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以后标的额较大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可能会经常出现。”
    好事情,间接提升了律师的业务

    2020/10/20 16: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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