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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专利法中42条最后的药品上市总有效期不超过14年是如何计算的啊

发布时间:2020.10.25 四川省查看:3338 评论:2

新专利法第42条最后一句: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虽然新药上市的审批时间确实很长,药品正常都是发明,20年保护期,即使扣除中间审批时间,不给保护期也有可能超过14年啊,何况还给了保护期。难道新药的审批最短也必须要11年吗,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或者政策规定吗?如果没有,什么会定一个14年呢,这个最长14年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标签: 新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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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应是加长保护期后,不超 14 年。

    2020/10/26 00:2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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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这句应该总体上理解。如果新药批准上市后的专利有效期本身就超过了14年,那就不要考虑补偿期限了。短于14年,才考虑补偿,但补偿后也不应超过14年。

    2020/10/27 11: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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