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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升点高度谈奥克斯诉格力1.6亿赔偿额案件

发布时间:2021.12.09 浙江省查看:2878 评论:34

最近宁波中院判的奥克斯诉格力案件,赔了1.6亿,引起大家关注。涉案专利主要的保护点在于空调压缩机里面,高压气流通风槽隙截面积占总通道面积要大于0.3。

本案有多个角度值得探讨学习。

1、比如在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为避免拆装测量导致误差,采用CT扫描方式测算截面积之比;

2、双方邀请高校技术专家出场佐证,但两位专家言论相左,一个认为空调外机多年使用也不会导致参数变化,另一个认为一定会产生变化,这对于今后案件的专家辅助人举证质证也有一定参考意义;

3、判赔额确定方式引用原告聘请的经济学专家的计算方法,对于专利估值其实可以学习一下;

4、销量确定方式引用了网络数据服务商的大数据统计,格力虽然在本案中不认可这种数据统计方式,但因为在其他案件中格力也引用了该数据服务商的大数据,所以法院认为格力应当认同该数据服务商提供的销量证明。

5、而格力本身采用的现有技术抗辩,选取的证物是挂在室外使用多年的压缩机,但法院认为该证物经过多年风吹日晒,参数已经难以保证(这一点我认为有转机,就算该证物经过多年使用,但其参数确实已经公开了涉案专利的保护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一样具有技术启示,我认为格力后续仍然会围绕现有技术抗辩来做文章。


谈完上述案件本身的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今天我们上升点高度来看这个案件,奥克斯诉格力的这一个案件,是不是有专利之外的硬伤?

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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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通过诉讼,到底能获得什么呢?

之前格力举报奥克斯空调质量不合格的事情,达到的社会效应是打击对手,树立格力重视产品质量的企业形象,实现了格力的商业目的
其次格力之前诉奥克斯专利侵权成功,达到的社会效应是大家认为格力技术先进,对于格力的忠实用户来说,与有荣焉。
你说这个案子打赢了,社会评价会觉得奥克斯技术厉害吗?不会,因为你是买的日本专利。之前道通在美国诉大疆侵权,赢了官司却收获了行业内一片骂声,现在谈起无人机,大家还是会想到大疆。谈到空调,还是格力在先。

那么奥克斯诉格力的这个案件,能达到什么样社会效果?
专利只是企业经营的一个工具。专利诉讼背后要实现企业的商业目的。如果不能实现商业目的,那么专利诉讼的价值只是判赔额,这对像奥克斯这样体量的企业,显然不是首要追求吧。是不是格力已经逼的奥克斯无路可走,不得已才必须通过买专利反诉来制衡,我们不得而知。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买专利来反诉制衡,我认为正是专利价值的一种体现。

奥克斯或者格力都不差这1.6亿的赔款。如果输了案子,即使判一块钱,格力也未必高兴。

这要是奥克斯自研技术,把格力弄死,那是能耐。又或者去诉国外企业,那想必是全民叫好和支持。就像前些年格力收钱给国外公司做专利许可,赢得业内一片喝彩。但是现在买一件日本专利回来把格力告赢了,这背后的政治色彩就有些问题了。

在商言商,就事论事,就案件本身而言,奥克斯对专利制度的玩法没毛病,作为专利行业的,我也从案件判决书里反复学习,今天我们说了是上升点高度看这个案子,我总觉得是有些奇怪的。在我们国家你不考虑主旋律是不是不行?在我们正追逐知识产权强国,一件来自日本的专利干趴下了中国龙头企业,就问你奥克斯想干什么?这个口子打开了,国外**E手里握着的足以掐死中国新生企业的专利一拥而上,怎么强国?大家都买国外专利来内耗,企业经营的利润装进了别人口袋,反过来弄死国内新生企业,格力不差1个亿,很多创业企业可是差钱。

作为专利从业者,我们在商言商,今天我们只是跳脱出来看,专利诉讼到底怎么玩,才能实现企业的商业目的。换个角度思考,也许视野更开阔。
我认为在玩专利这件事情上,格力明显更符合主旋律,而奥克斯虽然专利制度玩的硬,但是格局小了。

格力此刻应该正在对企业的研发资料进行证据收集,考虑先用权抗辩;对现有技术证物进行收集寻找,继续贯彻现有技术抗辩的思路,坚决要求不侵权的判决中。但是本案我认为二审不侵权,或者双方私下在某些神秘力量的撮合下达成一段时间的和解,是很有可能的。

而奥克斯下一步要干嘛呢?专利诉讼打赢了,舆论要怎么搞呢?期待。

我的公众号原文链接,欢迎大家评论探讨。

标签: 格力奥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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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转一下老铁的

    2021/12/09 11: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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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1:39:20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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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我们专利人本身都要从政治色彩看待案子,或者说我们作为专利人做专利都要考虑政治色彩,那还怎么做好专利?都去做政治得了。奥克斯买专利进行诉讼光不光彩不说,可人家做的不违法。

    2021/12/09 11:5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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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2:36:17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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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3:01:4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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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4:49:3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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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是挺有高度,但是看怎么去理解这个高度了,依法治国算不算高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算不算高度?奥克斯至少是在法律允许的规则框架内做的这些事哈,格力输不起就想掀桌子这就更low了

    2021/12/09 12:07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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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3:02:46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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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3:44:38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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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4:09:1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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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专利是通过公开换保护,格力电器应当知道涉案专利的存在,为什么格力不去买涉案专利而是要等奥克斯去买呢?奥克斯买了专利之后依法维权为什么还要说它不厚道不光彩呢?奥克斯只是按照法65条的规定办事而已,仅此而已。

    2021/12/09 12:5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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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3:04:34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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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10 09:15:47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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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我觉得吧,我国就不应该设立知识产权的制度,这套东西是西方起源的毒草,中华法系自古以来就没有知识产权,全盘效仿西方设个知识产权制度,显然是格局小了。

    2021/12/09 13:37 [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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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3:39:13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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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4:02:39 [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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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09 15:38:0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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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又细读了一遍,还是感觉奥克斯不地道啊!赢了也不光彩。反而董大姐会收获一波好人卡。

    2021/12/09 16: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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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2-10 08:31:34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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