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取一半经镜像对称的产品是否侵权?
发布时间:2016.06.16 江苏省查看:3490 评论:9
请教一下:
以下2例子图片 左边是外观设计,右边是他人的产品,问他人的产品侵权吗?
将外观设计的左图,截取其右边或左边半边后,经过横向反转和纵向反转后与原来的合并,就从左边的外观设计变成了右边的产品。
例1
例2
当然从右边的产品图截取一半后进行横线反转和纵向反转后就变成了左边的外观设计了。
审查指南上仅仅有“镜像对称”,以上的操作算不算“镜像对称”?
在侵权判断中,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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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irnju
[7]思博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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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201601
2016/06/17 11:03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andrew201601
2016/06/17 11:04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flyseesee
例2的话就比较悬,咋一看差不多,差异处可能属于一般消费者忽视的地方。
2016/06/17 11:4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不死鸟
2016/06/17 11:56 [来自云南省]
0 举报zyf1012132
如果是实用或发明的话可以从功能上来辩,但是外观的话就不好说了
2016/07/20 16:22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flyseesee
是的,是不太好说,看法官怎么看。说摩擦力是因为消费者买轮胎关注点一般不会只是轮胎长得好不好看。普通消费者买轮胎基本就是按车型。专业消费者如汽车厂商,肯定是要关注摩擦力的,而花纹直接关系到摩擦力,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对于轮胎花纹而言,细微的改动不一定就是细微的。
2016/07/21 10: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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