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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经验分享,“吃透"技术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5 北京市查看:1801 评论:0


“吃透"技术方案
对于技术方案的理解,不能仅限于权利要求的文字表述所确定的范围,而要结合说明书中记载的具体场景、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综合进行整体判断,准确理解涉案专利的发明要点,从而理解权利要求中的各个技术特征。并且,要从技术特征之间的系统性以及关联性,考虑各个技术特征之间协同工作所承担的角色,而不能割裂成单个的技术特征与证据的特征进行比对,这样就会陷入特征之间仅表面对应而实质上存在区别的情况,在口审时被挑战而陷入被动。

提前做好标记
对于对比文件中与涉案专利中技术特征相关的部分,要提前做到了然于胸,最好做出标记。因为在口审中阐述证据中的技术特征a相当于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A时,需要在原始记载中找到支持,合议组很可能会让你当庭指出证据中的出处在哪。如果事先准备不足,当庭临时查找时容易紧张甚至出错。

新创性之外的其他事由
感觉合议组对于新创性之外的其他无效事由,并不会过于纠结。比如对于我们所列出的二十六条四款的问题,仅在庭审一开始让专利权人进行明晰。对于参照说明书的内容达到可以理顺的程度即可以接受,并不太会让双方就此发挥太多。除非授权专利本身具有特别明显的表述不清楚的问题,否则想要依照二十六条四款做些文章是很困难的。

走一步看三步
充分重视对方的口审意见,站在对方的角度预先设想将会采用什么样的答复策略,合议组将会有哪些质疑,并在此基础上提前想好己方的应对策略,做到“走一步看三步”。这样在庭审中,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正面应对。

充分利用规则
在提交无效请求之后,可以在一个月之内提交补充证据。因此,可以选择在第一次提交证据时提交一部分证据组合,而将关键性或杀伤力强的证据组合放在补充证据时提交,这样可以在规则允许范围内大限度给对手留出更短的应对时间,从而在口审时占据较为有利的优势。当然,作为专利权人来说,也可以选择在最后时间提交口审意见,同样给请求人留出较少的应对时间,起到出其不备攻其不备的效果。

与客户保持充分沟通

一方面,与客户保持充分沟通可以帮助准确理解技术方案。客户是对技术领域背景市场情况最了解的人,通过与客户多次沟通可以了解该技术具体的发展路线,当前的市场情况,专利权人的技术发展等细节。而这些细节有助于证据检索工作的进行,找到更优的对比文件。

另一方面,与客户保持充分沟通可以管理好客户的预期。专利无效是讲究证据的相对客观的程序,受限于证据,并不能预期目标专利可以百分百无效掉。尤其对于市场后入者来说,先行者提前布局的专利就好比已经圈好的封地,并不能轻易被攻破。对于这样的目标专利,一方面可以进一步补充检索证据发起无效请求,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其作为企业经营风险的一部分,或考虑后续产品规避绕开专利的保护范围,或提前留出储备资金已应对可能的侵权诉讼风险。


原文链接:专利无效经验分享(二)

标签: 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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