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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建议普通人考法考?

发布时间:2023.12.21 北京市查看:741 评论:1

原文链接:为什么我建议普通人考法考?

当今社会,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越来越感觉到,学习法律不仅是专业律师或法官的必备技能,每个普通人在法律方面提升认知和加深理解也是非常有必要。

 

考法考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要成为专业的法律人士,也不意味着一定要把资格证考下来。而是推荐普通人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以及正确应对日常生活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这么一说,大家可以理解,也不是说一定要考法考,核心诉求是学习法律。但是,仅仅学习法律可能没有目标或动力,很容易就半途而废。而考法考可以成为一个动力,促使我们主动学习和了解法律。那万一一个不小心,考上了法律从业资格证,还可以为自己额外增加一个证书,提供除本职之外的其他可能性,或成就“无心插柳柳成荫”之美。

 

以鄙人之见,学习和了解法律可以为我们带来以下的转变和好处:

 

将民主法治的观念深入人心

 

民主法治并非空中楼阁,而是需要每个公民从内心深处认同和维护的。

 

通过学习法律,公民能够更好地理解民主原则在实践中的体现,哪些行为受到保护,哪些行为被限制,学会如何参与到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通过选举、提案、辩论等形式表达自己的意愿,并监督公权力的运作。只有掌握了相关的法律知识,民众才能更有效地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利,成为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

 

比如,近期有关“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的议题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在我没有考法考之前,可能根本不会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但是学习法考之后,会感觉这件事情跟每个人都切实相关。

 

事情起因于“裁判文书网”恐将变身为“裁判文书库”,前者面向社会公众公开,而后者则仅供法院内部查阅,不对社会公众开放。针对此种司法公开的“急转弯”,大多数专家反对这种改变。

 

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裁判文书的公开是司法透明度和责任感的重要体现,有利于公众了解和监督司法机构的工作,保障程序正义,并促进法律知识的普及。

 

详见文章:劳东燕 x 何海波 x 傅郁林 x 吴宏耀 x 韩旭 x 王江雨: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重构之我见

 

而持赞成观点的一部分人士,所持的论点则:

(1)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不能保证同案同判,即在类似案件中判决结果的一致性。

(2)公开裁判文书可能会泄露个人隐私。

 

对于这些观点,需要更深入的讨论和平衡,以确保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得到妥善处理。

 

今天看到呦呦鹿鸣发文:对提振经济,公开判决书为何重要,有多重要?

 

文章中指出:“裁判文书,不管是库还是网,主导者都是最高人民法院,但它绝非法院系统一家的内部事务,因为这些裁判文书是各种社会冲突最后结果的载体,法院只是文书制作者——为了这个裁判,社会各个层面的人都深度参与其中,它既决定了数以亿计的当事人的自由、财产、生意、生活,决定了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组织的关系,更决定了人们对未来的判断、预期和安排。

 

深以为然,兹事体大。每个人都应该去关注这些看似跟我们毫无关系但是很重要的公共事项。

 

掌握权力的边界

 

法律的另一项重要功能是明确权力的边界,了解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区别。

 

公权力源自于国家,目的是为了管理社会、服务民众;私权利则是指个人或集体依据法律所享有的权利。

 

通过学习法律,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到各种政府职能的分配,及其在社会中应承担的角色与责任;能够理解权力如何通过法律受到约束。这样,不仅能让每个人意识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还能知道如何防止权力的滥用。

 

法无授权即禁止,法无禁止即自由。这是我在复习法考中经常被提到的金句。

 

"法无授权即禁止"意味着在法律领域内,任何行为都需要得到法律的明确授权或许可。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人们才能进行特定的活动。

 

这一原则主要是指对公权力的限制。它强调了行使公权力的机关或个体必须在法律的明确授权下才能采取行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公权力,可以保证这种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这一原则意味着公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的约束,不能随意滥用或超越法定权限。它旨在确保公权力不会侵犯人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公共事务的正常运转。

 

"法无禁止即自由"意味着在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情况下,人们可以享有相应的自由。法律并不是对一切行为都做出具体规定,而是通过界定禁止的行为来保护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在法律未明文禁止的情况下,个人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从事各种合法活动。

 

如果我们都学习了基本的法律知识,掌握基本的法律素养,那么在疫情期间就不会任由作为给居民提供服务的物业保安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随意限制出行,随意处置家里宠物和其他财产。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建立法律素养,使我们在面对生活中可能涉及到法律的问题时更加从容和有信心。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都能够帮助更好地处理纠纷,更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之前有个妹妹的朋友,大学毕业后入职一家公司,入职后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没有交过社保,只登记过一个登记表。现在她想要辞职,但是公司不放人。

 

这里面涉及太多基本的劳动法问题了,如果稍微知道点劳动法或者打开网页搜索一下,就能够积极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没有签订合同,可以要求两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一个月3000工资为例,可以要求11个月(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双倍工资,也就是可以要求66000的工资。

 

辞职是提前告知。没有辞职不放人这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离职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赋予单位的权利。

 

记得保留递交申请的痕迹。在递交离职申请时,要保留递交申请的痕迹。如通过单位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单位人事部门递交、需要将领导批复的离职申请进行拍照。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企业与员工没有签订合同的话,企业与员工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员工也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的。

 

未缴纳社保可以随时离职。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不用提前通知,可以随时通知单位离职。

 

劳动仲裁也不需要花钱。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因此,普通人学习法律,不仅能够培养法治意识,还能够为自身提供保护。身处时代浪潮的我们,面对很多事情无力改变,无从改变,索性躺平。但我想,学习法律(或单纯的以考法考为目的)或许是每个普通人所能身体力行去做点什么,去关注当下,去参与社会进程的值得去做的事情。

 

如果你有兴趣学习法律参加法考,可以参阅之前的备考文章:

零基础在职一战6个月过法考——我的2020法考之路

法考主观题备考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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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法考小白,咨询一下,法考哪里报名?

    2024/03/25 11:00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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