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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美的、奥克斯专利侵权涉案专利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11.17 贵州省查看:2525 评论:10

近年格力、美的、奥克斯三方围绕专利侵权互相起诉频繁,请问有没有知道这些起诉背后的涉案专利都有哪些?

标签: 格力电器 美的 珠海格力 格力 格力公司 格力奥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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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请一一检索

    2017/11/17 17: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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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空调打响专利战 格力诉美的奥克斯侵权
    2017年06月23日08:19  来源:人民网-家电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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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6月23日电 日前,格力空调宣布因为“实用新型专利”被侵权,分别起诉奥克斯空调和美的空调并索赔1.1亿元和5000万元。业内人士表示,作为现代商业竞争的一种手段,最近几年来在家电行业,因为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企业竞争从一线价格战转战技术专利诉讼,并不少见。

      格力美的再次开打

      格力提出向美的索赔5000万元。该案涉案专利系名称为“空调器室内机”的实用新型专利,被诉侵权产品为“制冷王”系列空调,所涉企业有北京天昂伟业商贸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目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格力方面称,格力公司系涉案专利的权利人,被告美的公司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以及被告天昂公司许诺销售、销售的美的“制冷王”系列空调,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格力公司采用涉案专利制造的“U尊”产品曾获国内外多个奖项并受到市场青睐,而美的公司低价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侵蚀了格力公司的市场。

      美的空调回应称,这是商业上常见的争议,是非曲直自有定论,“目前已经进入法律程序,我们不方便置评。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会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目前美的已经提交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合议庭正在对该案进行进一步审理。

      同时,美的将对格力多项产品侵犯其专利权提起诉讼,这些产品包括空调、压缩机、电风扇、电饭煲、洗衣机等,很可能一次性提起多达10项专利诉讼。

      据悉,这并非格力和美的首次“对簿公堂”。从2008年起至今,双方针对产品的功能研发、商标标识以及学术研究等多次在专利战中来回博弈,结果双方难分胜负。

      奥克斯同时遭遇诉讼

      在起诉美的同一天,格力电器还向广东省高级人员法院起诉了另一家空调企业奥克斯。格力电器称,奥克斯包括2017年新品雅典娜系列等空调在内的30余款仍在销售的产品,侵权格力一项名为“上下接水盘、底壳一体化”的专利,请求法院确认奥克斯侵权并判决赔偿1.1亿元。

      奥克斯方面回应表示,格力电器根本没有一项名为“上下接水盘、底壳一体化”的专利;涉案机型有包含2017年新品雅典娜系列等30余款,属于夸大失实。奥克斯2017年新品雅典娜早在2015年就已经发布,并不在涉诉的机型中。

      近几年,格力和奥克斯两者之间在空调一线市场竞争的矛盾正在愈演愈烈:一家是空调行业老一哥,一家是行业电商平台新宠,通过产业在线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奥克斯空调整体市场份额,已经达到行业前三,电商排名第一。

      奥克斯方面指出,过去5年,奥克斯累计投入10多亿进行产品升级换代,并坚持每年以营收的3%-6%用于创新、研发,目前奥克斯拥有各类专利2152项。今年底,总**高达23亿元的奥克斯空调智能工厂也将竣工投产,这也将加推动奥克斯精品空调的迭代速度,提升奥克斯的技术创新能力。

      奥克斯方面表示,下一步不排除反诉的可能性,双方专利之争一时也难有输赢定论。

      专利大战反映出激烈的市场争夺

      家电观察人士洪仕斌认为,家电巨头掀起了专利战,原因之一是空调市场竞争白热化。“特别是美的和格力竞争非常激烈,在价格、渠道、市场份额,甚至公关方面都打过很多仗。”洪仕斌认为,在空调板块,格力一直被美的追赶,美的给格力带来很大威胁。而另一方面,通过打专利战,也能引起外界更多关注。

      家电行业分析师刘步尘也表示,专利大战其实也可以视为企业营销手段的一种,往往出现在实力相当,竞争异常激烈的两家企业之间。

      清华大学新经济与新产业中心首席专家管益忻认为,格力起诉奥克斯专利侵权并索赔1.1亿元,这件事情看上去很大,实际上这是现代商业竞争中企业常用的博弈制衡手段,特别是在全球化企业和全球化市场竞争中,苹果、三星、华为等IT巨头的专利诉讼官司层出不穷,都是基于企业竞争和商业博弈的需要。此次格力起诉奥克斯并不光是要捍卫自身的专利权益,另外还可以利用这种以小博大的商业手段阻挡同行强劲扩张的步伐。

      

    2017/11/17 17: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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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事不过三,奥克斯vs美的外观专利无效案突生变动 (2016-10-28 11:17:40)转载▼
    标签: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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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者 |  IvesDuran
    (本文版权为知产力所有,转载请在显著位置注明来源)
    10月1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公布第30261号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宣告第201230402349.X号外观设计专利(下称涉案专利)全部无效,该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原为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美的),专利无效请求人为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知产力了解到,这已是奥克斯针对涉案专利提起的第三次专利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在前两次的审查决定中均维持了涉案专利全部有效。
    第201230402349.X号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名称为“分体壁挂式空调器室内机(KA)”,专利申请日期为2012年8月23日,授权公告日期为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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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1230402349X号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立体图)
    2016年4月5日,奥克斯针对第201230402349X号专利向专利复审委提出专利无效审查请求,其理由为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即认为涉案专利为现有设计。为此,奥克斯向专利复审委提供了14项证据:公开日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的室内空调器外观设计和涉及室内空气处理的家用电器类产品的外观设计。4月18日,专利复审委受理了奥克斯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并于5月20日举行口头审理。
    合议组经合议认为,奥克斯提供的证据14公开了一种“分体壁挂式空调器室内机(108)”的外观设计(下称对比设计1,专利权人为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1年3月3日,授权公告日为2011年8月17日);证据3公开了一种“分体壁挂式空调器室内机(Y-02)”的外观设计(下称对比设计2,专利权人为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10年3月30日,授权公告日为2010年11月17日)。
    涉案专利与对比设计1、对比设计2设计特征的组合后得到的外观设计相比,二者的整体形状均为前部的面板和背板夹有机壳主体的三部分对称设计,尤其是前部的面板和背部的背板左右两端向后呈弯曲弧面的对称设计形成了较为突出的整体视觉印象;此外,从侧面看,顶端的近似平面的小弧面、底面向上翘起的大弧面形成的呈近似梯形的侧面形状给一般消费者形成的整体视觉效果基本相同,对于空调产品来说,其正面、侧面的设计相对于其顶面和底面的设计更容易为一般消费者所关注,涉案专利和组合之后的外观设计从其前后面板和侧面的设计来说基本相同,上述区别点属于细微差别或者处于使用时不易关注到的部位的设计变化,对于整体视觉效果均不具有显著影响,因此涉案专利相对于对比设计1、对比设计2设计特征的组合不具有明显区别,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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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图为对比设计1立体图;右图为对比设计2立体图)
    奥克斯之所以如此“费力”的想要专利复审委认定上述专利无效,与双方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场专利侵权诉讼有关。
    知产力了解到,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美的)2015年将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江门市大洋电器公司(下称大洋电器)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美的诉称,大洋电器销售的,由奥克斯制造并许诺销售、销售型号为“KFR-26G/BpVB-2”、“KFR-35G/BpVB-2”空调室内机的外观设计落入其享有的第201230402349X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美的请求法院判令,奥克斯及大洋电器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奥克斯向美的支付侵权赔偿金350万元及合理支出共计50万元。
    在庭审中,奥克斯表示,已就专利复审委对涉案专利作出的无效审查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并另外对涉案专利重新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请求法庭中止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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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图分别为涉案奥克斯“KFR-26G/BpVB-2”、“KFR-35G/BpVB-2”空调室内机产品图)
    法院经审理查明,奥克斯公司曾于2015年5月19日和7月1日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涉案专利权利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后,先后于2015年11月19日、12月9日就涉案专利发出第27461号、第2770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被告奥克斯公司对该两决定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分别以(2016)京73行初15、16号立案受理,该两案一审尚未结束。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已先后两次维持涉案专利有效,可见涉案专利权利稳定,对于奥克斯提出的中止审理请求不予支持。
    2016年4月28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5)粤知法专民初字第5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认为涉案两款空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涉案专利近似,落入了原告涉案专利权请求保护的范围,均应认定为侵权产品。法院判决,奥克斯停止侵权行为,销毁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设备及库存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60万元;大洋电器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并适当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经查,第27461号、第27704号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中,合议组在决定要点中均认为:空调室内挂机类产品一般整体均近似矩形体,且整体比例、各部件(格栅、导风板等)的相对位置也较为固定,而其面板部分的设计、或是其它线条、弧形导致整体形状具有异于该类产品常见设计的情况等均容易引起一般消费者的关注。比较来看,最新作出的第30261号专利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中缩减了空调室内挂机类产品中容易引起一般消费者关注的设计特征范围,仅为该类产品的正面和侧面外观设计。
    由此看来,奥克斯与美的围绕涉案专利的侵权诉讼及行政诉讼或将出现新的转机。
    图片来源 | 网 络

    2017/11/17 17: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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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格力美的奥克斯专利三企杀真相
    2017-07-05 07:15

    一场聚焦于格力、美的、奥克斯三家空调企业之间的专利商战,在2017年的空调销售旺季全面打响。关于这场专利三企杀背后的真相和内幕,却一直在空调市场、家电行业持续发酵。
    事情其实并不复杂。先是格力分别向美的、奥克斯发起专利诉讼官司,指责两家企业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分别要求赔偿5000万元和1.1亿元。随后美的向格力发起反击,再次聚集专利诉讼,除了要求格力相关专利权宣告无效请救,还索赔超过4000万元。接下来,奥克斯也将启动对格力的专利反诉,据悉力度也不小。
    当前外界对于格力起诉美的、奥克斯的专利侵权官司中,到底哪些专利侵权,又是如何侵权,是否真的侵权等一系列事件真相,并不关注。反而对格力侵权索赔的5000万,和1.1亿元额度,颇感兴趣。虽然这并非最终结果。
    格力、美的、奥克斯,作为当前在中国空调市场上数一数二的大企业,为什么要在2017年的空调销售旺季打响这场“专利诉讼”官司?作为始作俑者的格力,到底是急于在今年空调旺季市场抢地盘,从而借专利官司和舆论打压同行,还是后另有玄机和隐情?美的、奥克斯两家企业为何在这件事情上不仅不担心害怕,反而公开应诉和反击?真相其实并不复杂。
    第一,这是龙头企业为了抢地盘使出的怪招。众所周知,格力空调业务遭遇增长的天花板,已是不争事实。但是在今年初,格力内部却明确提出营收目标要从1000亿达到1500亿元。其中最大增长动力就是来自于空调业务。在格力空调市占率已经到40%左右背景下,如何继续增长。这已经不单单是靠新产品、新技术刺激消费新需求就能实现,非常时期无疑必须要采用非常手段,赤裸裸从最强对手美的,奥克斯手上抢市场、抢份额,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
    其实,对于董明珠和格力电器来说,其商业模式从来都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复杂。过去20多年以来,格力最成熟的商业模式:就是大规模、成熟型号下的最低成本运营,最终靠品牌溢价实现最大利润。同样,对于一直紧跟身后,而且贴身肉博的美的、奥克斯,格力当前最有效、最实力的手段,就是听上去“高大上”、用起来“很轰动”的专利诉讼官司。打乱对手的市场布局,捣乱零售渠道,却忽视了美的、奥克斯的定力。
    第二,这是空调企业商业竞争手段升级和迭代。作为家电产业市场和品牌集中度最高的领域,目前格力、美的,加上奥克斯三家的市场份额占比已经突破八成,这在其它领域是绝对没有的局面。可以说,空调强手过招,传统的价格战、促销战,甚至是产品战、渠道战,效果已经不太明显。而此次格力率先打响的专利诉讼战无疑可以起到“一石三鸟”的使用:打对手一个措手不急、彰显自身的技术实力,制造市场舆论的新鲜感。
    虽然专利战在IT领域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竞争行为,但是在家电行业,特别是空调领域,并不多见。很多中国家电企业拥有的专利技术并不多,特别是有效甚至可以制衡对手的专利技术更是少的可怜。在这种情况下,过去这么多年以来,除了格力与美的不时以专利相互商战,其它企业相对较少使用。此次格力将专利矛头直指奥克斯,看来也是希望将“新仇旧恨”一起算,却忽视这些年来奥克斯在专利技术上的突破和进步。
    第三,整个空调产业正在酝酿一场变天革命。格力美的双寡头的空调格局已经存在10多年了,而且在这两大企业不犯错误、行业缺乏革命性产品和创新的背景下,可以说这种格局还将持续下去。但是,对于空调产业来说,从传统经济时代到互联网经济时代,无论是从用户需求,还是从产业发展等角度,都亟待迎来一场全新的革命。是由内而外的自我革命,还是由外至内的破局革命,取决于当前行业领军企业的认知与魄力。
    自从互联网大浪开启以来,空调业变天的呼声就层出不穷。但对于空调产业来说,要想打破格力美的主导的格局并不容易。但这并不意味着格美双雄可以高枕无忧。由此,对于整个空调产业来说,格力的专利诉讼无疑是一种自我革命下的出击。最终这种费时、费力又费劲的专利官司输赢并不重要,却释放出行业巨头亮剑的一种姿态和方向。也就是说,格力接下来不排除会对行业大企业,利用其手中拥有的发明专利、外观专利等技术,进行反攻和打压。这既是大企业的先天性优势,也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经之路。
    一直以来,商业竞争都很残酷却也很简单,格力、美的、奥克斯的专利“三企杀”,说白了拼的是专利,搏的却是利益,最终结果则是行业地位和话语权!
    ====
    家电圈(cheaa007):

    2017/11/17 17: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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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美的公司诉奥克斯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终审判决
    2016-11-17 10:02:18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吕可珂 编辑:余艺丹 红网官方微博 红网新浪官微 红网腾讯官微


      广东高院对美的公司诉奥克斯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双雄之争 专利为剑

      近日,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美的公司)诉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下称奥克斯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奥克斯公司的上诉,维持此前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这意味着奥克斯公司侵犯了美的公司一件名为“双贯流风道结构及立式空调器室内机”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320452359.3)的专利权,法院判决奥克斯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美的公司上述专利权产品的行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以及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并赔偿美的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

      是否中止审理为焦点

      美的公司是广东美的集团下属公司之一,隶属于广东美的制冷家电集团,是一家集家用、商用空调和大型中央空调开发、生产、营销、服务于一体的企业,产品畅销国内外。

      成立于1994年的奥克斯公司隶属于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空调行业大型民营企业之一,与美的公司一样,也是我国空调行业知名企业。

      由于美的公司和奥克斯公司均是我国空调行业内的知名企业,且多年来双方互为竞争对手,此次双方的专利纠纷颇受关注。

      2015年4月,因美的公司发现奥克斯公司的一款空调产品(下称被控侵权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落入了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而奥克斯公司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该型号空调的行为,并未得到美的公司的授权,美的公司将奥克斯公司诉至深圳中院,请求法院判令奥克斯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销毁库存的被控侵权产品成品及所有关于被控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赔偿美的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据了解,美的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提交了一件名为“双贯流风道结构及立式空调器室内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于2014年1月22日获得授权,美的公司就该专利按时缴纳了年费,目前,该实用新型专利处于专利权有效状态。

      在该案一审过程中,奥克斯公司在收到美的公司起诉状及部分证据后,向深圳中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深圳中院经审理驳回了奥克斯公司的申请。奥克斯公司还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定于2015年10月26日对涉案实用新型专利进行口头审理。此外,根据美的公司提交给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证据,涉案专利已被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下称顺德法院)予以查封。根据上述情况,奥克斯公司认为,深圳中院应对本案中止审理。

      专利评价报告成关键

      诉讼过程中,美的公司提交了一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5年4月1日就涉案专利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该评价报告的结论为ZL201320452359.3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1-10具备新颖性,权利要求2-9、权利要求10(引用权利要求2-9时)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10(引用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深圳中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为,该案为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美的公司对涉案专利享有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奥克斯公司称涉案专利因美的公司与案外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而被顺德法院查封的事实,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不影响美的公司依据涉案专利进行诉讼的权利。至于奥克斯公司要求本案中止审理的问题,由于本案审理过程中美的公司已经提交了专利权评价报告,美的公司根据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选择了权利要求保护的内容,涉案专利没有授权的缺陷,因此,深圳中院对奥克斯公司提出的中止审理的申请不予采纳。

      经审理,深圳中院认为,奥克斯公司未经美的公司的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美的公司的专利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美的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

      深圳中院对该案的一审判决作出后,奥克斯公司不服,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广东高院认为,该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该案是否应中止审理、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原审判赔的数额是否合法有据。

      广东高院认为,本案中,奥克斯公司虽然在一审答辩期间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涉案专利提起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但是美的公司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涉案专利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结合涉案专利尚未被宣告无效的情况,本案可以不予中止审理。此外,广东高院认为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且原审判赔数额合理。最终,广东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就该案中的相关问题,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美的公司代理律师赵彦雄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美的公司之所以能取得胜诉,与该公司日常发展中十分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是分不开的。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致胜的重要武器之一。本案中,专利就是致胜的利剑。他还表示,由于空调产品具有鲜明的季节性特点,因此该案对案件审理的时效性要求较高,在该案一审、二审的诉讼过程中,深圳中院和广东高院均对该案进行了高效审理,有力地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2017/11/17 17: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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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奥克斯涉嫌专利侵权惹怒格力 创新乏力品牌低端成掣肘
    2017年07月01日00:12 中国经营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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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克斯涉嫌专利侵权惹怒格力

      “碰瓷”专业户?创新乏力品牌低端成掣肘

      刘媛媛

      日前,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或“格力”,000651.SZ)以侵犯自己的专利权为由,接连起诉了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斯”)和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000333.SZ)。其中,对于奥克斯的涉嫌侵权行为,格力电器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并提出了高达1.1亿元的索赔金。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格力电器与奥克斯在国内空调品牌中分属于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但这已经不是两家企业第一次对簿公堂,早在两年前,格力电器就以奥克斯涉嫌侵犯其3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对此,奥克斯相关人士回应《中国经营报》记者称:“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会保护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不方便置评未有法律定论的事实,更不想借此夸大炒作。”

      6月29日晚,格力电器相关负责人则向本报记者表示:“此次诉讼主要是为了反对侵权行为,维护创新。难道格力还需要借奥克斯来炒作吗?”

      业内观察人士认为,当研发成本高于非法侵权获益的成本时,企业可能会选择侵权而不是老老实实去研发产品,这已经成为目前专利侵权案件的“套路”。1.1亿元赔偿金是格力电器的单方诉请,法院是否支持,尚不确定。

      与格力积怨已久

      格力电器方面表示,截至目前,奥克斯的30余款产品仍在使用3项侵权专利之一的“上下接水盘、底壳一体化”专利,因此选择再次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奥克斯侵权并判决赔偿1.1亿元。

      事实上,本次诉讼与两年前双方的侵权案件具有一定的关系。2015年8月,格力电器以奥克斯涉嫌侵犯其3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时隔一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奥克斯侵犯了格力电器3项实用新型专利权。但奥克斯方面表示不服,称自己使用的是现有技术,并不构成对格力电器专利权的侵犯,因此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主张涉案的专利权因不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而应被宣告无效。

      然而,广东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奥克斯侵权行为成立,应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的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230万元。

      奥克斯方面回复《中国经营报》称,格力电器根本没有一项名为“上下接水盘、底壳一体化”的专利,格力电器所指出的涉案机型包含2017年新品雅典娜系列等30余款,属于夸大失实。该款机型早在2015年就已经发布,并不在涉诉的机型中。

      除了“偷专利”,奥克斯同时被格力电器指控存“挖人”嫌疑。据此前澎湃新闻报道,格力电器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助理文旷瑜称,仅2015年至2017年两年间,奥克斯被格力电器一家起诉的专利侵权数量就高达15个。格力电器怀疑,奥克斯在“挖人”和“专利侵权”上存在某种联系,自2010年至今,奥克斯通过各种不正当方式挖走格力电器300余名研发、质检等部门的核心骨干人员。

      对此,奥克斯方面向《中国经营报》声明表示:“奥克斯引进人才至今,从未与格力发生过任何竞业禁止的劳动仲裁,都是通过正常的招聘途径引进人才,并且事先会重点了解引进人才是否有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所以,所谓的格力方面的怀疑是不成立的、属于妄自揣测。对于还未有任何法律定论的争议,我司不会做假设性回复。”

      频频卷入侵权案件遭疑

      就在半年前,美的因奥克斯侵犯其一项名为“双贯流风道结构及立式空调器室内机”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定奥克斯未经美的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侵犯了美的的专利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美的100万元。奥克斯不服,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最终,广东省高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两年内卷入多起专利侵权案件,奥克斯为何频频“犯事”?对此,奥克斯方面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强调,因对外报道的几次事件,就说奥克斯是屡屡侵权,这个事实不成立。“目前专利诉讼已经成为行业内的竞争常态。近期,奥克斯也会对侵犯我司专利的行为提起反击及反诉。”

      奥克斯表示,近几年公司持续投入10多亿元用于品质和技术创新,用每年营收的3%~6%持续投入在研发技术上,后续还会加大投入。

      不过,记者注意到,尽管美的最终胜诉,但耗时一年半,跨越了两个空调销售旺季。而上述格力与奥克斯的首次侵权案件历经一年时间,对于消费电子行业来说,即便最终官司胜利,市场也可能早已被瓜分完毕。

      京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学平指出,企业都是受利益驱动的,当研发成本高于侵权获益的成本时,企业可能会选择侵权而不是老老实实地去研发产品。“‘自己辛苦研发技术的性价比远不如直接用别人的技术,就算赔些钱也值得’这句话在当前的形势下有一定的道理,主要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成本过高、司法救济过于困难所导致。长此以往将不再有人愿意去做研发和创新,技术进步会被扼杀。”

      邓学平认为,解决的方法之一就是加大违法成本,大幅提升赔偿标准,甚至引入惩罚性赔偿。另外,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侵权到一定程度,果断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占有率低难入第一梯队

      据奥克斯方面给《中国经营报》发来的回复,奥克斯空调在2016年成功创造“电商量额双双第一、内销出货增长率第一、外销出货增长率第一、全年互联网电商占比第一、线上售后好评率第一”五项第一的成绩。

      “所有成绩的取得,一定有企业战略导向。奥克斯平价优质的产品,自然会越来越获得市场和消费者的选择,因为年轻消费者更加注重性价比、消费更趋理性。”奥克斯相关人士表示。

      不过,从市场份额上来说,奥克斯空调目前在市场上的占有率远不及格力电器、美的。随着空调市场增长触及天花板,奥克斯面临前有劲敌、后有追兵的艰难局面。

      中怡康数据显示,2016年空调市场零售量和零售额规模将分别达到4536万台和149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8%和9.0%。其中,格力电器在空调市场的份额最大,2016年前11个月,格力空调占市场的零售量和零售额为30.0%和34.1%,分别同比增长9.0%和13.0%,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美的、海尔在空调市场的占有率则分列二、三位。

      进入2017年,奥克斯一度领先海尔成为第三。中信建设**研究数据显示,2017年5月,格力、美的、奥克斯市占率分列行业前三,合计达到60.1%,较2016年同期提升3.4个百分点。其中,格力依然把握市场第一,市场占比为28.7%,美的、奥克斯市场占比分别为22.4%、8.9%。

      以上数据可知,格力与美的两大品牌在空调市场的市占率均超20%,可谓不相上下,而奥克斯即使已赶超海尔位列第三,但市占率仅为格力、美的的三分之一。


      家电行业资深观察家刘步尘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的各项第一成绩,应该客观看,不应一味认为是好的表现,也有可能是因为走的是超低价路线,从而带动了销售。“事实上,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奥克斯空调电商销售好于其他品牌,因为别的品牌也有类似宣传,均不足采信。”

      在刘步尘看来,奥克斯空调是中国空调军团的第二梯队品牌,国内外总销量一直未能突破600万台套,和第一梯队品牌格力、美的相距甚远。“我认为两大因素使然:一是品牌低端化明显,对中高收入群体缺乏吸引力;二是产品品质和技术与强势品牌有差距,创新能力不足。而创新能力不足和这个企业研发投入偏低有一定关系。进一步说,其研发投入少,取决于这个企业盈利能力不足。”

      产业观察家洪仕斌则直言,奥克斯所宣传的几项第一,实际上只是一种公关的宣传口号,从根本上来看,还是盘子太小,只能去寻找细分领域的成绩来进行宣传。从品牌格局角度看,奥克斯与一线品牌格力、美的,甚至与海尔、志高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未来的竞争都是综合实力的竞争,格力作为空调行业的老大,已具备千亿规模,美的又是一个综合性的品牌,奥克斯要想追赶它们并非易事。”

      特约撰稿毛中楠对本文亦有贡献

    2017/11/17 17: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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