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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要求书的几点疑问

发布时间:2017.05.13 江苏省查看:2558 评论:12

问题一,在后独权引用了在先的独权。在后独权是否包括了在线独权的所有技术特征?还是仅仅引用了在先独权的主题? 问题二:写法(1):权1,一种服装设计系统, 权2,利用如权1所述的服装设计系统的设计方法 写法(2):权1,一种服装设计系统, 权2,一种服装设计方法 这两种写法有区别吗? 问题三: 权1,一种零件A,其特征在于,包括B和C; 权2,一种包含权1所述的零件A的装置D,其特征在于,B上开设有槽口,槽口内设置有E....... 上面这两项权利要求有问题吗? 两个独权,且在后的独权引用了在先的独权,他们的类型相同,都是产品权利要求,且在后的独权对在先的独权做了进一步限定。这和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冲突吗?

标签: 产品 服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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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在后独权包括了在线独权的所有技术特征。

    2017/05/13 21:5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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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2017-5-13 22:53 编辑

    2、第二种的权2不一定利用利用权1的系统。

    2017/05/13 21:5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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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3、仅仅就你表达的信息而言,没有问题。

    2017/05/13 21:5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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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5-13 21:56
    3、仅仅就你表达的信息而言,没有问题。

    请教李工,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同类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这是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
    可是第三个描述的问题,类型相同,也是对在先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且引用了在先的权利要求,可是它是独立权利要求啊。这两者不冲突吗?

    2017/05/13 22:4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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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5-13 21:55
    2、第二种的权2不应定利用利用权1的系统。

    请问李工,为什么不能写成,权2,一种利用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服装设计系统的设计方法呢?哪什么时候可以采用引用在先权利要求的写法呢?必须权利要求类型相同才可以?
    那如果采用分开的写***不会有单一性问题?权2提到的和权1名称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应当理解为相同的技术特征?

    2017/05/13 22:5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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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2017-5-14 09:36 编辑

    494372831 发表于 2017-5-13 22:44
    请教李工,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同类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 ...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同类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了进一步的限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查指南的这句话写的太坑人了。

    2017/05/13 22:5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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