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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说明白知识产权估值这件事情吗

发布时间:2022.06.05 浙江查看:1902 评论:3

有一个月没更新了,一直忙于做案件。

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这一行,尤其体现出实践经验的重要性。

要想提升水平,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更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

再小的事情都亲力亲为亲身经历,在有机会的前提下尽量接触大量的案件,用扎实付出的汗水换来步步成长的阶梯。


ok,一段日常鸡汤之后,今天我想跟大家聊的话题是: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


我也读了很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面的文章和书籍,但一直觉得各种文章写得总是云里雾里,说的不透。

不过在阅读过程中,心中也逐渐对评估这件事的脉络清晰起来。

 

解析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这件事,我们需要层层剖开,一点点抽丝剥茧。这是一个复杂的体系,也是一个可以多角度理解的体系,没有唯一的正确答案。但要想做好这件事,非要内心思路清晰不可。今天权且抛砖引玉,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的拆解方法是,我们首先确定,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总体分为私对私,私对公两种情况。

 

私对私这种情况更重要的是谈判过程;

私对公这种情况更重要的给出一个有说服力的公式、算法或计算过程,以支持自己估值结果,也给公家一个放款理由。

 

私对私,指企业或类似的经营主体之间需要进行知识产权交易。

这里面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互相有竞争关系的经营主体之间需要进行知识产权交易,

另一种是经营主体与中介平台之间进行的知识产权交易。

 

第一种互相有竞争关系的经营主体之间进行知识产权交易的情况,多由诉讼引起。比如A企业或A专利流氓以一件或多件专利,诉讼B企业侵权。B企业应诉之后进行不侵权抗辩,或反击以专利无效宣告,或以B企业自己的专利反诉于A企业专利侵权以求制衡或谈判,甚至于合纵连横找行业里其他伙伴企业一同反诉于A企业,以免A企业一家独大。最终结果的表现形式可能是一企业获取另一企业的专利许可或直接购买其专利,又或者双方达成双向的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或交叉许可。这种情况下,会涉及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例如需要付出多少许可费或购买费。

 

但我认为对上面这种情况,知识产权的价值计算更多的有谈判的意味在里面。也就是说对于客观上知识产权本身价值几何,其在结果中所占的比重,或许没有谈判博弈的过程来的重要。


这也是我觉得专利律师能够发挥最大价值的地方。这种对于客观上知识产权本身价值几何的计算的所谓不重要,是区别于后文将谈到的对公情况而言,是相对没那么重要。


而在另一种情况中企业与中介平台之间进行知识产权交易,指的是现在有一些平台收购了待授权的专利或已注册的商标、著作权,以挂卖的形式供企业自由选择。

这种情况下专利一般以固定价格出现,最多因技术领域的不同分出三六九等。

这种情况下其实无所谓专利估值,更多是企业出于行政方面的目的的购买,能获得的补贴大于购买专利需要支付的成本即可。


但这种情况下的商标买卖倒有些意味,无论是中介平台挂卖的商标,还是商标权人自己挂卖的商标,其价格的制定出卖人往往会“看客定价”,价格取决于买方对商标的重视程度。


商标的价值大部分情况下是越用越高,取决于商标拥有者如何经营。

于是被出售的商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已经出名的商标和还没出名的商标。

 

对于已经出名的商标,所有者一般不会直接售卖,除非是破产。如之前王思聪的熊猫tv破产对商标的售卖;更多是以商标许可的形式,最大化其商标的区别作用和商誉所带来的附加值,变相扩大其产品制造能力和商品的市场占有率,最典型的就是南极人。这种情况下对商标的估值可以参考之前商标所有人的企业的盈利情况,再参考商标商誉在其中的贡献度,结合企业破产的实际情况确定一个底价,然后当然对于破产拍卖的商标还要看购买者对商标需求程度,各方叫价,最终得到一个成交价。而对商标授权许可出去的这种情况,其实跟开加盟店是一个道理,看双方协商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价格。

 

对于不知名的商标,突然有人要出钱购买,那么一定是该商标对购买方有战略上的用途,所以很容易出现坐地起价,看客定价的情况,所以一般购买方不会直接联系平台或商标权人商谈购买事宜,以免被狠宰一刀。一般都是委托一个中间的稻草人公司去购买,然后再由这个稻草人公司把商标转让给实际对商标有需求的购买方企业,这个典型的就是苹果买商标的案例。

这种不知名的商标的价格如何确定,它可以是白水价格,也可以是稍高一点,但一般不会太高,因为找不到没有任何依据,最多根据商标本身所属类别,其文字本身的想象空间(比如一个成熟的词一般比一个无谓的自造词要具有更高价格),又或许蹭到了时下某热点。

 

在私对私的这种知产交易中,我们主要谈专利。专利价值在此处的评估中,最重要的是考虑它的依附性,就是说专利本身不能产生价值,需要企业把专利转化为技术附加于商品之上,进行商品售卖才能产生价值。因此在私对私的交易中,由于双方都是本行业的从业者,对于产品的附加值、销售量、市场容量等情况均较为了解,协商拟定一个合理的交易价格。

还有一种方式其实是最普遍应用,也是我个人认为最合理的,就是许可使用中拟定一个许可使用费率。

在专利交易中,如果非要一锤子买卖的把专利买过来,谁都担心价格是不是有泡沫存在,又或者双方都没法确定其未来收益,但技术本身又确实绕不开。此时拟定一个许可费率,比如卖出一件商品,从价格中拟定一个抽成比例给权利人方,这是最合理的。这里只需要从技术层面确定,该专利本企业确实需要使用,无法绕开规避,而不必再进一步考虑买专利的复杂估值问题,只考虑该专利在本产品中的技术贡献度,产品的利润多少,从中拿出多少比例给权利人方较为合适即可。
现在这种情况普遍发生在标准必要专利范围内,因为在其他情况下很少潜在的被许可人愿意向专利权人商谈专利许可。一方面从情感上不愿意向对方低头,从技术上也宁可花一些研发经费和专利经费,去找一些规避的方法,这当然也是好的对待方式。

那么即使最终直接使用了对方技术,惩罚也在后续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才会得到兑现,而判赔额又往往低于企业实际经营获利,难以起到真正的侵权警示作用。在侵权案件中,企业宁愿承担判决金额也不愿依法院要求出示企业实际经营账本,也从侧面印证了这一推测,坦白讲,这对我国形成真正良好的知识产权氛围并不是好消息,但或许眼下符合我国大部分企业的生存需求。揭露这一现象的实质,并不是我鼓励企业宁愿侵权也不必畏惧实施对方的技术,而是现行的氛围就是这样,这个引导的责任大概不在某一人身上。

话题说回来,协商许可费率则更像一个谈判博弈过程,而不是专利价值的计算过程。需要谈判双方综合考虑手中能打的牌,能说的理,能利用的资源,如何能影响最终决策。当然在说理的过程中,也要谈及专利的技术价值,可替代性,剩余年限,专利产品的售价和利润,专利技术贡献度等维度,这种谈判就要针对个案设计针对性策略。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也要算作私对私,就是当某人以技术入股公司时,对其所携带的无形资产,一般为专利技术,需要进行简单估值。然而这种情况下合伙人之间知根知底,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的企业对行业内的技术发展也大体了解,唯一一点就是从专利层面和法律层面评价分析技术入股的合伙人的技术,是否真的能在专利层面上为公司带来多少垄断价值,这或许需要专业人士来协助分析。

 

下面说一下私对公这种情况。
在私对公中,主要指银行的专利质押**业务,部分专利侵权案件审理中计算判赔额,或者写新闻报道会用到(笑)等等。

在这种对公业务中,知识产权必须以一个相对公开透明的算法,得出一个至少要看似合理的结果,哪怕你也无法分析结果到底是不是合理,因其中的算法参数过多,且多数参数来源主观性大,不可考究。这也是目前知识产权作价评估被称为难点的原因所在。然而好处在于这一领域比较小众,受到的关注度较小,操作空间就相对变大。


在微信中搜索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你会得到很多文章,然而多数情况下你读完还是会云里雾里。通常文章中会讲到三种方法: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具体我们不展开讲,它的核心思想是把知识产权这份无形资产,尽量通过现有的数据将它有形并落地这样的思路。比如计算形成知识产权所花费的成本,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成本,同时考虑一个完全自由的理想化的市场中参照物的价格,当然还要预期该知识产权未来能够产生的收益等,对于该收益的计算同样要花费一番力气,将其尽可能的归到数字层面上来。当然这就是理论专家应该做的事情,将现实抽象成理论的东西,尽量找到一个可以覆盖大部分情况的公式出来。
可以说现在对知识产权的评估方法和思路,是在经济学上寻求之前的已经被学界广泛接受认可的权威理论,来适用到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上,寻求达到一个平滑的过渡。这种计算过程基本要团队合作,尽可能齐全的收集相关信息才能最终得出一个可靠的结论。


我时常在思考:在知产估值达到那样一个量级之后,比如估值结果是500万和502万9千7百块之间的区别是什么?所以即使几个参数出现错误,实际上也不会太过于影响最终结果对吗?但如果让公式过于复杂,那么学过机械我们都知道,累积的公差却有可能最终导致零部件无法装配,越多的不确定因素存在,越有可能导致结果的大幅度偏离。知产估值到底是该粗线条化还是精细化计算?评估到某一量级是不是就足够用了?如果我们只需要确定一个专利是百万级,还是十万级,还是万级的专利,这样是不是问题会简单一些,考虑的层级会更高一些,这里算一个思路吧,提供给大家。

 

但这个计算目前在对公的时候是必要的。
现在讲究盘活无形资产,鼓励银行对无形资产房贷,实际上这里面有些细节问题。例如对专利质押进行放贷,那么专利的价值本身虽市场技术更新变革而浮动,今年价值一百万的专利技术,明年因为材料领域的创新则可能分文不值。第二,专利有保护年限,假设一个距离到期还有五年的专利,向银行质押了500万,约定5年后还清。假设五年后质押方还不了钱,那这个专利给到银行有用吗?是不是专利质押应该每一年都还100万给银行,或者设置阶梯式的还款,第一年在专利最有价值的情况下要还300万,这样如果还不上钱,银行收了这个专利似乎还有意义,还能救场,这样才是符合现实逻辑的。如果我们真的要做这件事情的话,就不能无视真实的规则。


其次又假如无形资产中的商标质押给银行,那么质押多少钱合适呢?一个没有知名度的商标可能一文不值,如果企业不去用心运营这个商标,那银行就是拿着一纸空文。是不是约定质押出来的现金流里要有多少钱用于商标本身的运营和推广,以保障银行的利益呢?

质押**要想真的搞下去,就要考虑保障拿钱出来这一方的利益。除了由什么冤大头出来兜底,也要实实在在考虑真的能使得机制运行起来需要做的制度上的建设。那么不知道读者们有没有发现,这么一聊,实际又回到了谈判桌。知识产权估值越来越像是一场谈判,而越来越不像一场数学计算。因为他要考虑的牵扯的原因有太多方面,光是对技术的解析就够喝一壶的,实难一言以蔽之。如果硬要追求一言蔽之的效果,则必定或多或少侵犯了某一方的权益,打出了信息落差。

 

今天我们对知识产权估值的探讨就先到这里。

一个专利值多少钱,怎么样我们都会算出一个数字来,并配上一个说得通的理由,这我一点都不担心。

我担心的是大家忘了在做估值这件事的时候是为了什么目的服务。瞄准目标的估值,不会估丢了初心。

这篇文章的链接在我的公众号:温度知产
欢迎大家留言交流,在论坛或者公众号都好

 

标签: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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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0评论惨案现场

    2022/06/06 20:19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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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07 16:52:37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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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6-07 18:05:11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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