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无效评价时的一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3.10.25 江苏省查看:2064 评论:4
在撰写无效宣告请求书,如果某个权利要求相对于两份对比文件都没有新颖性,在评价其没有新颖性是不是相对于两份文件都要论述一下其没有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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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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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95401601
如你所说,如果两篇都可以无效其新颖性,我觉得 应该 一一论述
2013/10/25 10:45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流の星
2013/10/25 12:14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一梦千寻
2013/10/25 13:58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0 举报楠军珍一体
2013/10/25 16:3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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