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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组合的疑问

发布时间:2018.03.20 日本查看:1202 评论:5

请教各位大咖一个问题,一种包含客户端产品和服务器的系统发明专利,权利要求将客户端产品和服务器分别写成独立权利要求,如果主要发明点在服务器端,客户端产品的独权中只不过是包含了服务器的发明点,可是实质上服务器端的运作对客户端结构没有任何影响,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审查?会单独指出客户端产品的独权不具备新创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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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为什么没有回复啊,急急急~

    2018/03/20 15:17 [来自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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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我认为不会有新创性问题

    2018/03/20 15:32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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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ellenluofei 发表于 2018-3-20 15:32
    我认为不会有新创性问题

    谢谢

    2018/03/20 16:05 [来自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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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完全没有问题。并列的独权。
    大概的样子如下:
    1、XX服务器,其特征在于,XXX。
    2、XX客户端,其特征在于,与XX服务器信号连接。

    2018/03/20 16:57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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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苦瓜柠檬 发表于 2018-3-20 16:57
    完全没有问题。并列的独权。
    大概的样子如下:
    1、XX服务器,其特征在于,XXX。

    多谢解答:)

    2018/03/22 09:38 [来自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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