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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T进入美国英译文与国际公开不一致可以吗

发布时间:2017.06.13 北京市查看:6233 评论:14

在中国提交的PCT进入美国国家阶段时英译文与国际公开不一致可以吗 国际公开中权利要求5引用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 进入美国国家阶段时提交的英译文中变成了仅引用1 这样能通过初审吗? 在国内肯定要求必须完全一致,就算不符合多引多的规定,也要在原始公开的基础上再提交主动修改,不知道美国专利实践与中国有什么不同

标签: 美国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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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加拿大的陈钧毅律师回答:?PCT 美国英译文问题,应该可以,但必须有原有申请的支持,不能超范围。标明voluntary amendment. 如果只是改权利要求从属,应该没问题。

    在此谢谢大神的帮忙回复
    也请楼主和其他看帖同学,养成口头表达感谢的习惯

    2017/06/13 18: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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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在进入美国时,可以通过主动修改将多项引多项修改为单项引用来避免缴纳昂贵的权利要求附加费。还可以通过主动修改将权利要求变更为20个。
    并不需要这样故意做出一个翻译错误。
    这一点与中国是不一样的。在中国,在进入实审时还有一次主动修改的机会,可以将权利要求的个数进行无限修改,而不会增加费用,可能是为了避免申请人钻这个空子,中国一律按照国际阶段的权利要求个数收费。

    2017/06/13 19: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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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可以援引PCT19条进行修改。
    援引PCT28,41条进行修改无法减免费用。

    2017/06/14 11:5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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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anakinyang 发表于 2017-6-14 11:54
    可以援引PCT19条进行修改。
    援引PCT28,41条进行修改无法减免费用。

    美国PCT28,41条修改有官费吗?

    2017/06/15 09: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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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millie.sang 发表于 2017-6-15 09:55
    美国PCT28,41条修改有官费吗?

    修改本身无官费。但是如果修改后的权利要求超项或说明书超页,这部分收费。

    2017/06/16 01:23 [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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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PCT进入美国,两种,一是以PCT原文翻译进入,二是放弃PCT原文修改后进入,修改范围原则不限,但修过头了美国审查员不一定认可。

    2017/06/17 11:52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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