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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中有一句话,在提正式申请时删掉了,再答OA时还能再找回来吗?

发布时间:2017.04.19 广东省查看:3148 评论:5

优先权中有一句话,在提正式申请时删掉了,再答OA时还能再补回来吗? 那句话挺重要的,没有那句话可能会造成公开不充分,就是“工艺步骤参考某专利”,正式申请时删掉了。 现在审查员说公开不充分,我可以以优先权为依据,把这句话补回说明书吗?算不算修改超范围?谢谢各位前辈!

标签: 优先权 修改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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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如果这句话的内容从原申请文件中直接、毫无疑义的获得,那么可以加这句话。如果不能够,那么加上去是修改超范围的。

    2017/04/19 08: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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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ms中国专利法体系不支持援引保护?期待大牛牪犇答疑

    2017/04/19 09: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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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期待着大侠的解答。

    2017/04/19 11:42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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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不好意思,请问一下,优先权不是指日期吗? 为何会有“优先权中的一句话”?

    2017/04/20 13:56 [来自中国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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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主贴的意思是作为优先权的在先申请记载了一句很重要的话,关乎技术方案的公开是充分。然后你递交的要求了该在先申请的优先权的申请的原始申请文件中遗漏了这句话,现在审查员指出申请的文件由于没有记载该句话而存在缺陷,对此,你想问这时还可以将在先申请中记载的这句话加入申请文件中吗?----我可以告诉你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如前面李工讲的,如果这句话的内容可以从你的申请文件的记载,毫无疑义的直接得出,是可以加入文件的,注意,所谓毫无疑义的得出既可以是由文字记载的内容部分得出也可以是由说明书附图得出同样可以是由文字记载和说明书附图直接得出。
    另一种情况是除上述的情况外,没有将该句话补入说明书的机会,因为一句涉及技术方案公开是否充分的话,应该是属于发明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

    2017/04/20 21:3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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