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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7年创客服务平台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7.03.23 广东省查看:1240 评论:0





一、申请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创客服务平台为创客提供专业技术服务予以资助。重点支持开源软件硬件、开模打样、小批量制造、检测认证和科技产品**推广等服务平台。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助额不超过实际发生支出的5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资助费用为2015和2016年为创客个人或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服务支撑所发生的相关支出,主要包括设备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费等服务平台发生的建设运营费用。

支持方式: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三、办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深汕合作区内注册的深圳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拥有为创客提供开放式服务的专业团队,专职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

(三)具备为创客提供开源软件硬件、开模打样、小批量制造、检测认证和科技产品**推广等服务能力和条件;

(四)近两年为创客团队、创客企业(提供服务时企业成立不超过12个月)提供专业服务的案例不少于20个;

(五)截至申报年度1月1日,创客服务平台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

(六)已获创客载体事前资助的单位,其项目须经验收合格,且由财政资助经费支出的费用不得重复申报资助。

四、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3月21日-4月21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3月21日-4月24日
了解更多有关科技项目申报资讯,请关注深圳嘉权微信公众号:深圳嘉权知识产权!


标签: 知识产权 开源软件 深圳企业 专业技术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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