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发明的创造性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01.04 天津市查看:13761 评论:29
客户的一篇实用新型专利被无效了,所有权利要求全部是用创造性无效的。但是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那么,如何理解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发明的创造性的区别?用发明的条件无效实用新型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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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飞belle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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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milan
项现有技术评价其创造性,对于由现有技术通过“简单的叠
加” 而成的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根据情况引用多项现有技术评
价其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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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把现有技术的数量限制在2项,取决于该技术方案是不是“简单的叠加”。这是从道理上讲,这个问题的核心所在。
2017/01/04 13:1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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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4 13:49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caomao1113
2017/01/04 13:51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飞飞belle
谢谢您啦,但是这种说法有理论依据吗?这篇无效请求书就是3篇对比文件做证据。
2017/01/04 13:55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高源的思博
上次和我老板去见客户,他也是这么说的,实用新型最多用两篇专利去评创造性,说的理由是行规什么的
2017/01/04 14:18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陶小潜
2017/01/04 14:1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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