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azydodo 于 2016-12-5 16:53 编辑 我是2016年首次参加考试,因此打印了06年至15年的卷子,依次做来。做到了14年稍微有了点摸着套路的感觉,但做了15年的真题,就感觉绝望了。。。。我相信,假如我15年考的话,估计一整场都会在纠结而根本没法落笔。
初看,是一个待无效的专利,需要考察学生通过对比文件,考察新颖性或者创造性知识点。
但是,我看其实待无效专利的实用性就不成立。
按照待无效的专利描述,绘制下图:
如果该卡箍能够工作,即能实现夹紧的效果。则在加紧的过程中,左右两片本体应该相互靠拢,才能夹紧。
因此,在夹紧的过程中,图示的B和C必须在做相互靠拢的运动。
按照文献原文描述“调节手柄33带动螺栓32穿过连接板31上的螺纹孔以及固定部4上的螺纹孔41,并拧紧,完成卡箍的闭合过程。”
由此可见,插入的螺栓同时通过了A处的“连接板螺孔”和B处的“固定部螺孔”。
由于两个螺孔被同一个螺栓穿过,所以两个螺孔内的螺纹螺距是一致的。
因此,在调节手柄转动螺栓的运动中,A、B两处的螺纹均在螺栓上同方向同速度运动,即A、B之间的距离不可能发生变化。
A、C是连接板上的固定部位,A、C之间的距离为定值,在螺栓转动过程中A、B的距离不变,因此B、C的距离也不会发生变化。
由此可见,该发明中调节手柄带动螺栓的拧紧动作,并不能产生左右两片本体相互靠拢的夹紧结果,因此根本无法实现卡箍的闭合过程。
我是从06年真题一路做到15年,每年都是考察新颖性,创造性。看到15年真题,第一次晕菜了,难道15年改了口味考实用性了??
然而,继续往下看,又完全是按照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套路给了对比文件… …尤其是其中对比文件2,原文写道“本实用新型的卡箍组件包括:卡箍本体1、U型连接杆2、销轴3、螺栓4。卡箍本体1由塑料材料注塑一次成型,其具有两个连接端,一端与U型连接杆2的开口端铰接,另一端开设有贯穿的螺纹孔,用于与穿过U形连接杆2的封闭端的螺栓4螺纹连接。”
本来对比文件总不能再有实用性问题了吧?
请注意,这里描述中只有一处有螺纹孔,位置在一个连接端,描述原文是“另一端开设有贯穿的螺纹孔” ,对于U型连接杆的封闭端,并没有描述有螺纹孔,而只是描述为“穿过U形连接杆2的封闭端”。换句话说,U型连接杆的封闭端上必然有一个孔供螺栓穿过,但是没有交代是一个光滑内壁的通孔还是有内螺纹的孔。
如果是一个有内螺纹的孔,则结构和待无效专利的连接板结构是相同的,因此也是无法实现夹紧技术效果的。(参考前图即可)
如果是一个光滑内壁的通孔,则结构和待无效专利的连接板结构不相同,无法考察应试者的创造性知识点了。
并且,如果是一个光滑内壁的通孔,如下图:
由图可见,当螺栓刚插入通孔拧入B处螺纹孔时,由于螺栓和通孔之间是活动的,因此并不能借助和通孔之间的连接对B施加向C处的压力。
当螺栓拧到底,把手部分被通孔挡住之后,继续拧入B处螺纹孔时,B应该是相对A做靠近A的运动,实际是被拽离了C,其产生的效果与压紧B、C正好相反,更不可能完成加紧效果了。
因此,无论这一孔是光滑内壁的通孔,还是有内螺纹的螺纹孔,对比文件2的技术方案也均不具备实用性。
读题到此,我就已经彻底凌乱了。。。。 这TM都是要考啥啊?难道要我用实用性先无效一个指定专利,再用实用性无效掉一个对比文件?这算什么套路?就算不考技术,也不能用错误的技术吧?况且这个结构本质就是一个螺栓上两个螺帽,同步选择距离不变,完全是常识。
考试考完 不吐不快... ...请专家解惑。。。
lazydodo
2016/12/05 17:09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sail胖胖
2016/12/05 17:1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yaoqingml
2016/12/05 17:2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siceng
帖子快沉了,楼主经常回帖顶一顶啊
2016/12/06 06:5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Parmalat
2016/12/06 08:26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lazydodo
是的唉。考完司法考专**现有个明显的区别,考司法的论坛很多问题讨论很热烈少部分冷场,各抒己见。考转专代的往往多数反而是遇到问题喜欢绕行,不喜欢讨论。就拿这道题,我就非常奇怪,15年至今超过一年了,为嘛没有人对题目本身提出质疑?
2016/12/06 10:1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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