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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再爱我一次 —— 商标代理人的一封情书

发布时间:2016.08.28 浙江省查看:1449 评论:0

本帖最后由 lawptc 于 2016-8-28 15:35 编辑

请再爱我一次——商标代理人的一封情书


作者:王梨华   
执业单位:浙江杭知桥律师事务所



多少年风风雨雨,
我们一起走过;

你那独有的显著,
总能留下一抹回忆;

挥一挥衣袖,
我依然凝望。

就在这里,
从未离开;



曾收拾行囊,
分门别类,
因爱已被受理,
却迟迟未能等到你的消息;

思绪万千,
为什么总是深深地把你想起;

9个月,
不长不短,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待你初审时,
请回眸,
我依然在这里,
再爱我一次;

默默无语,辗转反侧。
多少次公告,
等你在梦里千回百转。
却被无情的异议;

不需要理由,
因为那是权利;

请再爱我一次,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反复问自己,
是不是真的想要。

放下行囊,
我还是我;

你总说,
微微一笑很倾城。

你总说,
爱的过于近似不能接受;

一句驳回,
只得我自己那样凄美;

不再问可有做错,此刻已无效,
不再问可有做错,让爱复审;

让挫败的心拥有全黑,
爱上你的人注定卑微;

谁是勇敢的人,
选择不后退,
搁浅,只是瞬间;


爱可以重来,请许可!

爱可以续展,请珍惜!

请再爱我一次!

作者交流微信号:43819010
文章来源:知产团


标签: 代理人 爱我 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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