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护为目的高质量专利撰写思路研究(4)--必须学会检索对比现有技术,确认真正发明点
发布时间:2025.10.21 上海市查看:421 评论:0
一、前序
一篇高质量的专利,就如同一架天平,左端是授权,右端是保护范围,在授权的基础上还能够获得合适的保护范围才能保证天平的平衡。只有保护范围合适,才能真正保护到技术方案,否则,专利即使获得授权,可能无法真正保护到技术。实务中,无论是专利申请人还是专利代理人,往往更看重天平左端的授权,而忽视了天平右端的保护范围。
在之前的文章中(以保护为目的高质量专利撰写思路研究(1)--必须掌握侵权判定原则及规避设计方法)、(以保护为目的高质量专利撰写思路研究(2)--必须理解必要技术特征和非必要技术特征),笔者从宏观理论角度分析了以保护为目的的高质量专利撰写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必须掌握侵权判定、规避设计、确认必要技术特征和非必要技术特征的技能。
掌握了以上技能后,在实际实务撰写中,我们应如何撰写一篇以保护为目的的高质量专利呢?显然,高质量专利的撰写过程,特别是权利要求的形成过程,不是随意的,是非常具有逻辑性的,需要遵循一定的思路,笔者认为这一思路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重要部分:
获取完整技术交底——检索对比现有技术,确认真正发明点——确认最重要的那个发明点——确认最重要发明点的必要技术特征,构造独权——确认其他发明点,构造从权——对技术特征扩展上位。
我们在(以保护为目的高质量专利撰写思路研究(3)--需具备获取完整技术交底的能力)一文中分析了第一部分“获取完整技术交底”内容,本文接下来将对“检索对比现有技术,确认真正发明点”这部分内容进行详细分析。(注:本文所指的发明点,泛指为创新点、改进点、区别技术特征等)
二、检索对比现有技术,确认真正发明点
当代理人获取了完整的技术交底,是否就可以进行专利撰写呢?答案是否定的!还需要我们检索对比现有技术,确认真正发明点!
此时可能有人会疑惑:既然技术交底已经完整,就意味着发明人已经在交底书中阐述了现有背景技术和发明点,为什么还要再去检索确认呢?这是因为发明人认为的发明点不一定是真正的发明点,发明人提供的交底可能并未锁定发明点,或者存在多个发明点时发明人遗漏其它发明点。
(1)重视发明人认为的发明点
毫无疑问,在识别发明点到时候,首先肯定要以发明人所认为的发明点为主。这是因为发明人对技术方案的理解深度以及对现有技术的了解程度,往往都是高于代理人的。因此,发明人对于自己基于现有技术所作的改进或创新,是更清楚的。
所以,代理人首先要尊重发明人所认为的发明点,而不要随意忽视发明人认为的发明点。实务中,常常出现代理人误判发明点的情况,主要原因是因为代理人未能充分尊重并深入理解发明人所关注的点,而是自以为是的选择其它特征作为发明点,最终导致专利的驳回或授权后无法保护真正的发明点。
(2)发明人认为的发明点,不一定是真正的发明点
尽管我们首先要重视发明人认为的发明点,但并不意味我们要盲从或迷信发明人。因为发明人认为的发明点也可能不一定是真正的发明点。这两点并不矛盾。
因为发明人在交底书中有关现有技术的论述,仅仅是发明人的理解,由于发明人大概率没有做现有技术的检索,因此发明人所认为的背景技术,可能只是经验之谈,并不一定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但我们知道,针对某一特点方案,随着现有技术对比的变化,所能解决的技术问题也会随之变化,所需要的技术特征或区别技术特征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发明点也会变化,所以发明人所认为的发明点,也可能并不一定是真正的创新点。
(3)交底技术问题笼统,未真正锁定发明点
发明人在交底撰写中,由于对专利的理解不够,背景技术范围往往容易像写论文开头背景一样,泛泛而谈通用性的东西,不能针对发明点要解决的问题阐述。从而导致代理人难以锁定真正的发明点。如果代理人撰写专利的时候也不求甚解,不去锁定发明点去撰写背景技术和权利要求,则很容易导致在实务中收到26.3的审查意见。
笔者发现实践中很多被下26.3的审查意见,归根到底就是因为背景技术写的太泛泛,没能体现真正的发明点和真正要解决技术问题,致使权1的技术方案与背景技术声称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无法对应。因而使审查员认为权1技术方案中缺少能够解决背景技术声称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技术特征,从而下发26.3的审查意见。实际上这些被审查员认为缺少的特征,往往都是公知常识。只要在撰写背景技术的时候避免把技术问题写的太泛泛,而是将技术问题与权1要解决的问题对应,即可以避免审查员的这种认知,进而避免被下发26.3的审查意见。
(4)一个技术方案往往存在多个发明点,发明人可能忽略其它发明点
技术方案往往是复杂的,一个技术方案实际上可能会存在多个发明点,但发明人在交底书中,往往可能只关注和强调某一个发明点,而忽略了其他发明点。
一个技术方案存在多个发明点可以细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是多个不同的改进点针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不同,这多个改进点可能是独立的发明点,此时需要考虑后续撰写中是否存在单一性问题。这种情况,发明人往往撰写交底书时只关注他认为的最重要的那个技术问题,从而忽视了其它的技术问题,进而导致遗漏其它发明点。
另一种是多个不同的改进点是为了解决同一个技术问题,那么这些改进点是相互关联的发明点。此时需要注意这些相互关联的发明点对于技术问题解决的贡献程度,并根据贡献程度的不同,考虑之后撰写权利要求时是将这些改进特征放入独权还是从权。这种情况,发明人往往只关注贡献程度最大的发明点而忽视其它发明点。
(5)小结
因此,基于以上分析,代理人很有必要检索现有技术对比,尽可能找到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找到真正的区别点,并结合这些区别点所能解决的技术问题,确认真正的发明点。只有经过充分的检索和现有技术的对比,才能真正全面准确的识别所有发明点。
需要强调的,在这一过程中,如有必要,最好再进一步与发明人沟通,和发明人一起确认真正的发明点。毕竟发明人比代理人更能深刻的理解技术细节,更容易阐明各技术细节及其作用,从而能够更好的帮助我们锁定真正发明点,进而撰写出申请人真正需求的专利。
原文链接:以保护为目的高质量专利撰写思路研究(4)--必须学会检索对比现有技术,确认真正发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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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凯-IP
[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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