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正常申请,除了行政处罚,也许还可这样做
发布时间:2021.12.28 北京市查看:1500 评论:0
最近,朋友圈又有文章刷屏了,主要内容均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5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4家专利代理机构给予责令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6至12个月的行政处罚。
大家对于国知局的这一重拳,除了围观之外,还纷纷叫好,为国知局的重拳出击点赞。
确实,对于非正常申请的打击,国知局是动真格了。2021年到现在为止,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已经发布了四次“蓝天“行动进展。
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单案处罚超百万元|2021年“蓝天”行动进展①
恶意抢注奥运热词商标申请代理行为得到有效处置|2021年“蓝天”行动进展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严打扰乱商标代理秩序行为 停止2家机构商标代理业务|2021年“蓝天”行动进展③
从严打击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和编造专利行为,依法吊销、停业9家代理机构|2021年“蓝天”行动进展④
相信随着处罚力度越来越大,违法成本越来越高,知识产权申请的大环境会得到大幅度的改善。
对于专利中的非正常申请,国知局今年3月发布了《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的公告,其中明确了非正常申请的9种类型: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四)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七)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九)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从非正常申请的类型看来,除了可以进行事后行政处罚外,也许还可以进行前端引导,让创新主体和代理结构在申请之前就能判断所申请的专利是否属于非正常申请,疏堵结合,彻底还专利申请的一片蓝天。
随着专利数据越来越多,对于专利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专利申请之前,进行简单的查新检索进行非正常自我排查,也具有积极意义。
对于创新主体,可以节省专利申请的费用。
对于代理机构,可以避免相关的惩罚,可将更多的时间用在高价值专利服务上。
对于审批机构,可以节约行政资源,减少专项行动人员成本。
关于如何事先判断是否属于非正常申请,智能语义检索是其中的一种手段。
Patentics在其公众号上就分享了众多方法,例如「手机智能发现专利“非”申请」,「智能语义——阻击非正常申请的尖兵利器」等。
黑马也在其公众号上发表「技巧分享:利用高自由度分析解决非典型问题」。
虽然有智能语义检索可以排查非正常申请,但为啥还会有非正常申请呢,可能存在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有些非正常申请是故意而为,明知故犯。
对于这种行为,唯有高压的行政处罚才能有效。
第二,有些创新主体和代理机构不知如何排查非正常申请,在专利申请提交之前,不进行相关的检索,或者仅仅进行简单的布尔检索,并不能快速发现所提交的申请存在非正常的可能性。
对于这种行为,还是的加大宣传,从根源上提高意识,专利申请不是过家家,每件专利申请都需要慎重,在申请之前,进行查新检索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非常有意义的。相信,经过包括语义检索在内的查新检索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第三,有些创新主体和代理机构知道智能语义检索系统可以排查非正常申请,但是由于上述的智能检索数据库均为商业数据库,使用起来存在一定的门槛,同时也会花费一定的时间,因此就作罢了。
对于这种情况,其实创新主体和代理机构可以去相关的商业数据库申请免费的试用账号,其一般能够满足简单语义检索的需求。并且语义检索,一般不需要花很多时间来提取基本检索要素,扩展关键词,构建检索式,直接输入待检索内容,所见即所得,非常方便。
当然,任何事情的推进都是需要一个过程的,罗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大家一起努力,相信明天更美好。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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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先生说
[2]思博村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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