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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经缴费办登,是否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发布时间:2020.02.28 河北省查看:1336 评论:3

本帖最后由 木三 于 2020-2-28 17:42 编辑

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对原申请作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分案申请。

请问已经缴费办登了,但是办登通知书上写的截止期限还没有到,这个时候还可以分案吗?谢谢

标签: 分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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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认为是可以的

    2020/02/28 17: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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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缴费前可以,缴费后不行了。

    2020/02/28 18:14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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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可以提

    2020/04/16 16:3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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