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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个发明专利的无效问题

发布时间:2020.01.01 辽宁省查看:1324 评论:7

本帖最后由 木三 于 2020-1-2 10:07 编辑

一项发明专利发明目的是为了解决了A+B两个技术问题,权利要求1为独权,解决了A问题;权利要求2为从权,解决了B问题。由于仅解决A问题是没有创造性的,可否能因此无效掉权利要求1?

标签: 专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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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A问题是没有创造性,那只能加上 B形成一个权。
    无效时,也能加上吧。

    2020/01/01 13:0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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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2020/01/02 09:24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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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本帖最后由 T136xxxx5137Yu 于 2020-1-2 09:40 编辑

    该发明专利时已授权处于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你想说的是:以权利要求1没有完全解决发明目的为由,提出无效,并且无效理由是A22.3,是吧,嗯,我就是帮你翻译一下题干......,顺便说一句,已授权的发明专利,你凭什么说仅解决A问题没有创造性,除非你提出实质性的理由,但是并不能因为权1未解决所有的技术问题而提出该权1没有创造性。

    2020/01/02 09:37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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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这个是审查员干的事情,但是你去用这个漏洞就不行

    2020/01/02 09:42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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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可以,你只要能证明权1解决问题A无创,且不能解决问题B就行。
    建议你可以基于你提供的对比文件预测一下对方的答辩思路:
    1、权1解决问题A相对于D1-Dx有创;
    2、权1相对于D1-Dx还解决了问题B,且解决问题B有创;
    3、权1相对于D1-Dx实际要解决的是问题C,且解决问题C有创(问题C可能未记载在原始提交的文件中)。
    如果涉及到权1所实际要解决的问题C不是背景技术所记载的技术问题,那么就是一件扯皮事了。不过一般涉及创造性的无效都会涉及这方面的问题。

    2020/01/02 09:59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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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说句实话,这个问题问得有点让人看不懂。

    2020/01/02 10:09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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