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审查意见通知书里的审查员名字是艺名还是真名

发布时间:2016.09.14 广东省查看:4967 评论:20

感觉就是不要脸。 实新驳回,恶心的通知书也随驳回而尘封,发明审查员要这么做,他的名字也就刻在耻辱柱上无法抹去,想不到竟然有这样的审查员,不知这要多蠢。


分享

收藏(2)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你可以列出来一些名字。

    诸如米博。

    2016/09/15 00:19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2楼
    为了避免这种问题,你可以把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放在其他的必然要公布的申请文件中公布一下。

    2016/09/15 09:34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 第3楼
    让他先把申请的五书亮亮相,再看其他的

    2016/09/15 09:59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6-9-15 00:19
    你可以列出来一些名字。

    诸如米博。

    我和他通过一次简短的电话,他还年轻。我本来是想公开他的名字的,但是后来想,他还年轻如果公开他的名字可能会对他的未来发展有影响,毕竟圈子是小的,他可能还要在这个圈子继续发展。

    2016/09/15 11:22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5楼
    案子是这样的,原来的权利要求是功能限定,一通无创。修改独权为,权1为产A,独全产品B.,二通意见为权1的技术特征是对比文件一加领域内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并列独权2是产品A,其特征是对比文件1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而且二通没有引用权利要求的内容直接写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然后就是区别特征,再就是对比文件加容易想到因此无创,而且区别特征也不完全是权利要求记载的,很多是审查员自己想出来的,,更重要的是我的权二是产品B审查意见的权二是产品A。于是我将权二做为权一,权一作为权二并引用权益一,这样由于二通实际没有评价权二并且我拿出普通物理学教材的内容指出审查意见不成立。这样来了驳回决定,内容与二通一样,只是这次权一是产品B权二是产品A,但是审查员之前没有评产品B,评的都是产品A.'

    2016/09/15 11:52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6楼
    多说无益,五书拿出来亮亮

    2016/09/15 13:09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