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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要求中的数值范围

发布时间:2012.08.28 福建省查看:7942 评论:7

关于配方的专利申请,独立权利要求中写明各组分的比例:A组分50%~90%,B组分1%~30%,C组分0%~10%。 对于C组分,0%这个数值点会不会有问题呢?应为若为0%,意思就是可加可不加C组分,相当于有两种技术方案,A+B 和 A+B+C 那这样会不会被判没有单一性或其他问题? 或者大家对权利要求的写法有没有更好的建议,要怎么写比较合适? 先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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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大家发表一下看法吧

    2012/08/28 20:53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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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个人建议:这个独权中的比例貌似就有问题吧,当A取到50%时,加上B和C怎么也达不到100%。
    关于你说的C可以取到0,如果A+B和A+B+C都属于全新技术方案的话,即有创造性的话,是可以这样写的。

    2012/08/31 10: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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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首先,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写法是有问题的,按照百分比的形式写,应符合如下规定:
    某一组分的最小值+其余组分的最大值应大于等于100%;某一组分的最大值+其余组分的最小值应小于等于100% 。(详见审查指南)
    50%+30%+10%=90% 明显不符合上述规定
    建议改成重量份  A 50~90份,B 1~30份,C  0~10份。
    A+B  和  A+B+C  是具有单一性的(你仔细看下审查指南关于单一性的章节)。
    如果不想这样写,也可以改成2个独权:
    1、A 50~90份,B 1~30份
    2、A 50~90份,B 1~30份,C  0~10份且C不为0

    2012/08/31 10:19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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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skylong023 发表于 2012-8-31 10:19
    首先,你的独立权利要求写法是有问题的,按照百分比的形式写,应符合如下规定:
    某一组分的最小值+其余组分 ...

    谢谢您,另外我还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我想采用逐渐缩小权利要求的写法:
    权1:A 60%~99%,B 0%~25%,C 1%~30%
    权2:A 70%~90%,B 5%~20%,C 5%~25%
    权3:A 75%~80%,B 10%~15%,C 10%~15%

    那么,如果万一审查员认为权1范围太宽,那如果我修改权1的数值范围:A 70%~99%,B 0%~20%, C 5%~30%

    这样修改会不会超范围。我自己的观点是修改后的数值范围在原来范围内,且修改后的数值点在原来权利要求书里面都能找到,应该不会超范围。您的意见呢?

    2012/08/31 12:07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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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xuhuibing 发表于 2012-8-31 10:02
    个人建议:这个独权中的比例貌似就有问题吧,当A取到50%时,加上B和C怎么也达不到100%。
    关于你说的C可以取 ...

    没错没错,我后来修改为:A 60%~99%,B 0%~25%,C 1%~30%
    这样OK吧?

    2012/08/31 12:09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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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本帖最后由 skylong023 于 2012-9-3 11:27 编辑

    kingdomway 发表于 2012-8-31 12:07
    谢谢您,另外我还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我想采用逐渐缩小权利要求的写法:
    权1:A 60%~99%,B 0%~25%,C 1% ...


    这样改,有可能会修改超范围,你写的时候增加一个从属权利要求保护你准备修改的技术方案,这样就没问题。
    另外,A 70%~99%,B 0%~20%, C 5%~30%是不对的,你自己看

    2012/09/03 11:23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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