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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名称字数有强制规定吗?

发布时间:2016.02.29 福建省查看:10646 评论:10

有人根据审查指南,说一般不超过25字。特殊情况不能超过40字。 今天通过国知局查到松下的一个专利:二次电池的电压修正方法与装置、以及二次电池的残存容量估算方法与装置 ,连标点共32字。 这个怎么解释?

标签: 专利 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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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特殊情况不超过40字 , 这条 貌似就包括 涉外进来的,

    2016/02/29 15:42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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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不是没超过40吗?

    2016/02/29 15:42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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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问题的关键是,审查指南所述一般不超过25字,是否有强制性?
    如果仅仅是建议,就可以不理了。

    2016/02/29 15:46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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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叶繁终为枯 发表于 2016-2-29 15:42
    特殊情况不超过40字 , 这条 貌似就包括 涉外进来的,

    国产的也是可以的,我搞过,哈哈

    2016/02/29 15:47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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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由此看来,中国专利法规这块还是一笔糊涂账。

    2016/02/29 15:47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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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或者,为了满足字数要求,松下此专利名称是否可改为:
    (原)二次电池的电压修正方法与装置、以及二次电池的残存容量估算方法与装置
    (新)二次电池的电压修正以及残存容量估算的方法与装置(23字)

    2016/02/29 15:50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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