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英中翻译经验谈(34):形式问题(1):引用文献
发布时间:2021.12.24 北京市查看:2398 评论:0
我们已经用了5篇文章详细讨论了英文专利中用到的主要的一般词汇,其余的一般词汇可以以后再讨论。从这一篇开始,在讨论技术词汇之前,博主打算先讨论新申请英译中的形式问题。
形式问题在本专栏中指那些表面的、和译者的英语水平没关系的问题。
博主将形式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类:(1)标点符号,(2)引用文献,(3)数字和单位,(4)地名公司名商标名。这些基本上就是新申请英译中的所有形式问题,欢迎读者提醒博主遗漏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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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形式问题比实质问题更重要,并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事。实质问题,即文字翻译的对不对,是否有漏译,译者是什么风格,都是需要认真看过才能知道,是在审查和诉讼的漫长过程中逐渐看出来的。而形式问题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申请文件的外观是一个代理机构的脸面,直接体现了翻译人员对工作是否认真负责,直接影响客户、同行和公众对代理机构的评价。
例如,作为业内外内新申请最强悍的大所之一,我工作过的安信方达的新申请模板制作的是最好的。模板的汉字字体必须是楷体_GB2312,英文字体必须是Times New Roman,才能给人一种美观、悦目的感受。各种行距、缩进、页边距、页码、文件抬头都应设置到完美(符合中国专利法规定,在此基础上做到美观和谐)。
举个例子,不管写的多驴头不对马嘴的英文,比如My 4-years little uncle is smashed to death by an ant,只要设置成英文斜体并加上下划线:My 4-years little uncle is smashed to death by an ant,瞬间就能给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有的代理所开张了几年,连这些最基本的模板都做不好,难看的不要不要的。给人的感觉,就是你这个申请文件没有做完,就是一个半成品。连这都做不明白,如何让客户相信你们能把具体的文字翻译准确?如何让求职者相信你们家是个正规的公司?
当年安信方达的主管给我们开会的时候说,流程工作很重要,代理人的工作是在审查和诉讼的漫长过程中逐渐看出来的,而流程人员的工作好坏是立刻就能看到的(大意)。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大概也是同样的道理。
形式上出问题的原因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态度问题,翻译人员对工作不够认真负责,二是能力问题,翻译人员想不到那么多。好在这些都是可以通过严格要求和积累经验来克服。
形式问题集中体现了我们在开篇《专利英中翻译经验谈(1):写在前面》说到的“水平和能力体现于每个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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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幅所限,先说引用文献的问题。
第一,非专利文献。
非专利文献是比专利文献问题更多的。例如:
Cormier et al., J. Controlled Release (2004), 97: 503-511 describes …
这种文字应当怎么翻译呢?
错误:《控制释放杂志》(Cormier et al., J. Controlled Release (2004), 97: 503-511)描述了……
正确:Cormier等人,J. Controlled Release(2004),97:503-511描述了……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2章节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规定了:
引证文件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3)引证外国专利或非专利文件的,应当以所引证文件公布或发表时的原文所使用的文字写明引证文件的出处以及相关信息,必要时给出中文译文,并将译文放置在括号内。
可见,审查指南规定外国的专利或非专利文件应当使用原文。
即使必要的时候需要翻译,也是将译文放在括号内,而不是原文放在括号内。
为什么让你写原文?
因为原文是检索用的。
J. Controlled Release是专用的词汇,特指那一家杂志的名称,不能翻译。
翻译出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从“控制释放杂志”这几个字根本不能得出你说的就是J. Controlled Release。因此翻译出来,毫无意义。
更别说有的人直接写汉语,连原文都省了的。
因此,此处博主建议,不翻译,就保留原文即可,否则是受累不讨好。
但是,博主认为,et al.“等人”和标点符号是要翻译的,因为根据专利申请的实践,审查员要求申请文件中能够翻译成中文的都要翻译成中文。而且这也没有违反审查指南的上述规定,因为从上文可见,这段对这一点规定的并不详细。
综上所述,译成“Cormier等人,J. Controlled Release(2004),97:503-511描述了”是合适的。
再例如:
As one of methods for suppressing a transverse mode in a surface acoustic wave device, document titled “Design Modeling and Visualization for Low Transverse Modes R-SPUDT devices” provides a so-called piston mode.
作为用于抑制表面声波装置中的横模的方法中的一个,标题为“Design Modeling and Visualization for Low Transverse Modes R-SPUDT devices”的文献提供了所谓的活塞模式(piston mode)。
英文标题不用翻译,翻译成中文没有任何用处,因为英文标题原文是检索用的。而且,原来的标题可能已经有正式/官方的中文译文,你自己翻译一个,未必就和这个正式/官方的中文译文一模一样。
《审查指南》只规定了引用外国专利或非专利文件,没有涉及外国专利引用中国非专利文件应该怎么处理。
专利局自己也有自知之明,以中国这个科研水平,除了那些审查员能拿中国的科技学术论文当对比文件,外国人写专利,谁好意思引用中国国内的期刊论文?你还打算在科研圈混不?
至少博主干了这么多年,没见过几个外国专利是引用中国国内的期刊论文的。真的遇上这种情况,和上文的原则一样,使用英文原文即可。如果费力不讨好的去翻译成中文,还容易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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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专利文献。
(1)
As described in WO 2016/189069 A1 METHOD, SYSTEM AND SOFTWARE FOR PROTECTIVE VENTILATION,
如在WO 2016/189069 A1,METHOD, SYSTEM AND SOFTWARE FOR PROTECTIVE VENTILATION中描述的,
和上文非专利文献相同的规则,专利名称不用翻译。
(2)
USA Patent No. 12345678
错误:美国专利No. 12345678
正确:美国专利第12345678号
和上文同样的道理,No.不能保留,因为No.是可翻译成中文的。
(3)
USA application No. 12345678
错误:美国专利申请第12345678号
正确:美国申请第12345678号
根据尊重原文原则,原文没有“patent”这个词,则译文也不应该有。
有的读者可能认为这没什么,但是直译原则和尊重原文原则体现的是一种尊重原文,无需翻译人员多动脑,只要依此作业就不会出错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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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于引用文献,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是“文献”描述,不是人描述。
例如:
Hassan et al., US Pat. Application 2011/0287553, describes articles with indicator for indicating contamination or breach with microcapsules containing a dye, typically in a hydrophobic material.
错误:Hassan等人在美国专利申请2011/0287553中描述了具有用于使用容纳染料的微胶囊(典型地在疏水材料中)指示污染或裂口的指示剂的物品。
正确:Hassan等人,美国专利申请2011/0287553描述了具有用于使用容纳染料的微胶囊(典型地在疏水材料中)指示污染或裂口的指示剂的物品。
(2)对于复杂的句子,注意引用文件公开的到底是什么。
例如:
Proton conductivity was measured by electric impedance spectroscopy as described in F. Bauer, “Protonleitende Composite-Membranen für Brennstoffzellen-Anwendungen”, PhD thesis, University Bayreuth, Germany, December 2005, Shaker Verlag, 2006, ISBN: 3-8322-5505-2, pages 51-52 and A-151 under controlled humidity at frequencies from 1 MHz down to 20 Hz.
错误:在受控湿度条件下通过电阻抗谱法从频率1MHz降至20Hz测定质子电导率,上述方法描述在F. Bauer的“Protonleitende Composite-Membranen für Brennstoffzellen-Anwendungen”(博士论文,德国University Bayreuth,2005年12月,Shaker Verlag,2006年,ISBN:3-8322-5505-2,第51-52页和A-151)中。
正确:质子电导率通过电阻抗谱法测量,如在F. Bauer,“Protonleitende Composite-Membranen für Brennstoffzellen-Anwendungen”,博士论文,University Bayreuth,德国,2005年12月,Shaker Verlag,2006,ISBN:3-8322-5505-2,第51-52和A-151页中描述的,在受控的湿度下,以从1MHz降至20Hz的频率。
例句来自实际工作中别人写的。
原译的语序是错的。原文的意思是,这篇文献只describe了electric impedance spectroscopy,而humidity和frequencies都是本申请的本发明使用的实验的条件。而原译成了“在受控湿度条件下通过电阻抗谱法从频率1MHz降至20Hz”都成了文献的现有技术使用的实验条件。
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化学专利要求测量产物的理化参数,并且要求测试用的仪器、参数、方法等都要写清楚,否则就叫公开不充分。同仁都知道公开不充分是最没辙的一类OA驳回理由。从原文的字面,无法判断文献,即现有技术,是否已经公开了“在受控的湿度下,以从1MHz降至20Hz的频率”。
原译的错误来源于没有遵守直译原则和尊重原文原则。改译使用了倒装的手段,虽然和一般的汉语有差别,但是正确保留了原文的意思。
希望以上已经把引用文献的问题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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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请注明作者信息:
赵雷,涉外专利代理人,双证,并持有TOLES律思法律英语高级水平证书和CATTI人事部翻译资格证书。2010年进入涉外专利代理行业,在专利新申请和中间文件中文和英文互译以及外内和进入美国欧洲等英语国家内外申请OA答复实践方面具有极其丰富的经验,目前供职于某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作者发表于本论坛的所有文章的著作权完全归作者个人所有,和作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无关。
作者发表于本论坛的所有文章中关于涉外专利实践的内容和观点全部是作者个人的一家之言,不代表作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关于涉外专利实践的观点,也不代表作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涉外专利实践工作的一般水平。
同名微#信#公#众#号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GExL_PlWTSBtYUzisI4Gg,本论坛发表的文章比公号要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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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赵说涉外专利
[6]思博省省长
主题:88 回帖:526 积分: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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