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专利制度设计不合理
发布时间:2020.05.23 江苏省查看:3975 评论:55
人类的专利制度设计不合理,中国的《专利法》,都是由从来没有搞过发明创造的法学家,生搬硬抄国外专利法而成,所以严重脱离中国制造业的具体实践。所以它不能保护发明创造,下面举例说明;
A:申请专利这一民事行为的本质是什么?专利制度建立近400年来,法学家从来没有对此予以揭示。很专利书籍用1.自然财产论2.基本收益论3.经济论4.发明奖励论5.契约论等予以模棱两可。所以,所有的专利权,也就仅仅经过一名审查员审查,就要求全体公众尊重这一权利。
本人认为,根据法学原理,申请专利的实质,就是申请人的一种诉讼请求,其理由如下;
申请专利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申请人要求专利局,剥夺公众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申请有明确的“被告”即所在国的公众,专利申请有明确的“原告”即申请人自己。
综上,对申请专利必须按照处置“诉讼请求”的方式,才会得到合乎情理后果。
综上所叙,我们不难理解现代专利制度愈演愈烈的诸多弊端;
弊端一、申请人不需要垫付“诉讼费”,导致现代专利申请数量呈爆炸式增长,但90%以上的申请都缺乏实质性创新,进而孕育出许多职业的专利蟑螂以小博大、故意提起许多不必要申请讹诈公众。更加不公平的后果还有:许多实施了已知技术的公众,因为不韵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技能,但聘请一位专利律师同样需要支出很多费用,更没有精力与垃圾专利权人争辩,只得忍气吞声缴纳一笔专利使用费息事宁人,恰恰在客观上纵容了垃圾专利权人愈发申请更多的垃圾专利权。
弊端二、专利局越俎代庖,剥夺公众答辩权,但公众对经过实质审查的专利权并不买账,由此导致每当发生一起专利侵权诉讼,就必然出现被控侵权的被告反诉专利权无效,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呈爆炸式增长,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得不对经过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权,再过滤一遍实质审查程序;更由于反诉专利权无效的成功案例不在少数,这就促使每当发生一件专利侵权,被控侵权的被告必然反诉专利权无效,专利侵权和反诉专利权无效就如同一对孪生姐妹形影不离,实质审查对发明专利权威性、法律稳定性丝毫没有产生积极意义,这就是专利局剥夺公众答辩权造成的恶果;
弊端三、颁发专利证书前,没有让申请人提供保证金,由此导致垃圾专利权泛滥成灾,挤占公众获取有价值最新发明的渠道。垃圾专利权人打着国家专利产品旗号,拼命蚕食具有重大经济价值专利权的市场份额,却从来没有人对垃圾专利权提起无效宣告;越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专利权人,却越是遭受越来越多侵权单位提起的无效宣告,具有重大经济价值的专利权人焦头烂额、疲于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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