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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分案申请的“重复授权”的可能性与“一案多转/卖”的风险

发布时间:2019.09.02 广东省查看:1685 评论:3

最近在煞有介事地研究分案申请,也很想YY地利用分案申请增加自己的专利量与价值。如果针对已发授权通知书的权利要求(比如A、B、C、D)进行分案申请,想把B、C单独保护起来,那母案申请会要求把B、C的权利要求删掉吗?
如果删掉,就要重新再审,不属于主动修改的范畴。如果不删,岂不是会有重复授权的情况出现。虽然申请日都一样,对我来说影响不大。但如果我将来将母案和分案许可/转让给不同的受让人,岂不是“一案多转/卖”了?
自己用 分案  重复授权检索过CKNI的文章,但大多是介绍欧美的做法,不知道中国知识产权局是怎么操作的

标签: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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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那母案申请会要求把B、C的权利要求删掉吗?
    ==================
    不会。

    2019/09/02 10:0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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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让你修改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使得其不构成重复授权。

    2019/09/02 10:0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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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9-9-2 10:05
    让你修改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使得其不构成重复授权。

    看来,分案不是我想分,想分就能分唉。

    谢谢李工指点。

    2019/09/02 10:14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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