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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含并列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判定

发布时间:2014.09.05 北京市查看:6239 评论:8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想了半天也想不通 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多个并列技术方案,而对比文件只公开了其中一个技术方案,那么该权利要求有没有新颖性呢?

标签: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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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有新颖性,但是不符合A22.2的规定。

    2014/09/05 10:3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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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oa通知书上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只能说不符合A22.2的规定,不能说“没有新颖性”。

    2014/09/05 10:3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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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4-9-5 10:32
    oa通知书上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只能说不符合A22.2的规定,不能说“没有新颖性”。

    李工,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原因呢?谢谢

    2014/09/05 11: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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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没新颖性啊。
    例如权利要求是溶剂为水、乙醇或**,对比文件溶剂是水,就破坏新颖性了。

    2014/09/05 11:06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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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zhangying_9917 发表于 2014-9-5 11:05
    李工,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原因呢?谢谢

    我觉得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切的讲法是“含有了不具备新颖性的技术方案”,而不是权利要求没有新颖性。这个权利要求中,确实有具有新颖性的技术方案,也有不具有新颖性的技术方案,所以不能一棍子把所有的方案都打死。
    所以oa中的通知书上,最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权多少多少不符合A22.2的规定。因为,一个权利要求要符合新颖性的规定,那么这个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方案都要符合A22.2的规定。

    2014/09/05 11:2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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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没有新颖性。

    一项权利要求应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当这个整体中包含一个不具有新颖性的技术方案,则可以说这一项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

    因权利要求的概括有上位概念概括和并列选择方式概括两种。我们借鉴上位概念概括来看,更容易理解。比如上位概括为“金属”,而对比文件公开了“铜”,刚我们保护“金属”的这个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是可以理解的吧。这时难道可以说“金属”只包含了“铜”这一个不具有新颖性的技术方案,同时它还包括“金、银、锡、铁、铅”这些有新颖性的技术方案,所以这个权利要求是有新颖性的吗?

    2014/09/05 13:3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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