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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不专业之“国际专利”

发布时间:2014.08.13 广东省查看:3405 评论:14

常听到一些新闻媒体或企业宣传中有类似获得多少项国际专利的说法,实际上这种说法并不专业。通过PCT途径向外国申请专利最多可以称作“国际专利申请”,但至今还未出现过授权的“国际专利”,虽然发达国家一直有意推动国际专利或世界专利,但离真正实现国际专利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如果以后谁再嚷嚷着拥有什么“国际专利”,可能是不懂,也可能是在忽悠人。

标签: 专利 专业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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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还有现在媒体热炒的武长顺的专利问题:
    1、他只是发明人,并不是申请人,即使专利授权了,他对于专利的处置也没有任何的权利,所以不能叫做拥有;
    2、专利的单位是件,而不是项;
    3、发明专利没有一个授权的,所以不能叫做其拥有专利

    2014/08/13 09:3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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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还有人称之为世界专利的

    2014/08/13 09: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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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4-8-13 09:35
    还有现在媒体热炒的武长顺的专利问题:
    1、他只是发明人,并不是申请人,即使专利授权了,他对于专利的处 ...

    没有规定说发明必须是“项”还是“件”吧,按照您所说,专利法上很多地方对专利都是“一项发明专利或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之类的说法(请参见专利法),难道专利法还错了?

    2014/08/13 10:0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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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sz_shchj 发表于 2014-8-13 10:07
    没有规定说发明必须是“项”还是“件”吧,按照您所说,专利法上很多地方对专利都是“一项发明专利或一项 ...

    专利法31条,你注意看这个,就明白什么是项,什么是件了。

    2014/08/13 10:0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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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sz_shchj 发表于 2014-8-13 10:07
    没有规定说发明必须是“项”还是“件”吧,按照您所说,专利法上很多地方对专利都是“一项发明专利或一项 ...

    至少那个记者说的35项,肯定不是35所应该对应的量词。

    2014/08/13 10:0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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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4-8-13 10:08
    专利法31条,你注意看这个,就明白什么是项,什么是件了。

    那按您的说法也不对,专利法第31条指的是“一件专利申请”,而非“一件专利”,就“专利”二字的理解来说,应当以“专利权”理解之,那么应该还是按“项”来算才正确。参见第9条对专利权的单位用词。

    2014/08/13 10:1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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