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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出版的教科书是否属于域外形成的证据?

发布时间:2014.04.21 江苏省查看:2503 评论:4

在复审无效过程中,提供仅在国外出版的教科书(国内没有原文版本出版也没有译版),该证据是否属于域外形成的证据并需要履行公证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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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只要在国内图书馆能借到就不算吧?

    2014/04/21 16:54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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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如果国外出版的教科书是外文的,则是外文证据和域外证据,要同时提供中文译文和公证认证手续;
    如果不是外文的,则属于域外证据,履行公证手续。

    仅供参考

    2014/04/21 17:0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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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对于“域外形成并域外取得的证据”,要履行诉讼法规定的公认证手续。对于“域外形成但域内取得的证据”,则需要出具域内取得的手续,如图书馆馆藏的文献,如果是外文的,则需要翻译成中文。在法院程序中,翻译机构应该是法院认可的机构。
    例如,国外的期刊或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如果在国内的图书馆能够取得,则手续上就会方便很多。

    2014/04/21 18: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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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不管国内外的 只要是公开出版的图书 都是公知常识的范畴啊

    2014/04/22 12:1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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