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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博派上问过杨立老师的问题,但还是不完全服气(关于撰写权项)

发布时间:2010.11.01 上海市查看:5877 评论:11

本帖最后由 年华似水 于 2010-11-1 16:13 编辑

原问题在博派上问题如下:
您所收录题目
2000-四-3、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如下四项权利要求:
1、洗衣机进水管的连接件,包括螺纹管和与其连接的**,其特征是:螺纹管是内螺纹,其外圆具有旋紧用凸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洗衣机进水管的连接件,其特征是:螺纹管是外螺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洗衣机进水管的连接件,其特征是旋紧用凸楞可以用六角螺母代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内螺纹管,其特征是:内螺纹管的螺距为1毫米。
上述权利要求中哪些权利要求的撰写是错误的( )
A、权利要求1 B、权利要求2
C、权利要求3 D、权利要求4
答案:BCD,其中BC有疑问

2006-一-73.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1和2如下:
权利要求1:一种椅子,包括:(1)正方形底座,(2)装在底座底面上的四个细长构件,(3)装在底座上的圆形靠背。
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的椅子,还包括连接靠背和底座的弹簧在都能够得到说明书支持的情况下,下面撰写的权利要求3哪些存在错误?
A.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1的椅子,其特征在于底座是长方形的。
B.权利要求3:根据权利要求2的椅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在每个细长构件上的轮子是塑料的。
c.权利要求3:根据上述任何一项权利要求的椅子,其中圆形靠背是木制的。
D.权利要求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的椅子,还包括连接在底座上的压敏装置。
参考答案:A B D
其中A有疑问:

总体而言,以06年题A为例,您在解析中说到这样的写法其实是独权(P103A)。这我同意。之后又说道“对于与其他独立权利要求具有相同主题的独立权利要求,通常不允许采用选项A的撰写方式。”(我以为如果有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即可)这里的依据是什么?您也引用指南相关论述,是否指必须采用“用……替代……”而不应采用直接表述某特征“是……”?如果是依据在何处?如果不是,请明示~

同时请一并考虑00年题相似问题

万分感谢!

http://www.biopatent.cn/bbs/post/view?bid=21&id=372101&tpg=1&ppg=1&sty=1#37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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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错误之处在于权利要求不清楚。
    对于2000年的试题来说,不清楚螺纹管是外螺纹,还是内螺纹,还是既有外螺纹又有内螺纹。
    其特征是旋紧用凸楞可以用六角螺母代替,是由于其中使用了“可以”,导致不清楚代替了还是没代替,还是说凸楞可以卸下来装上个螺母。
    06年试题同样是因为不清楚造成权利要求撰写错误。

    2010/11/01 15: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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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原答案没有错。  是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撰写形式的错误。如要撰写成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就不要写成从属权利的形式;原题就是用从属权利形式替代并列独立权利,导致权利要求3不能清楚限定要求的保护范围。(如这样写从属权利,给别人的意思在说:你是在用正方形的,还是在用长方形,让人搞不清)
    正确的并列独立权利要求撰写形式如下两种:
    1.一种用于权利要求1所述椅子的底座,其特征在于,是长方形的。
    (回引在前的权利要求)
    2.一种椅子的底座,其特征在于,是长方形的。
    (不回引在前的权利要求)
    其余问题类似,上述所说内容,包括1,2,其特征在于,仅供参考,如有不妥敬请赐教。

    2010/11/01 15:21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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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本帖最后由 sund 于 2010-11-1 15:40 编辑

    这个问题不怪lz也不怪杨老师,怪只怪审查指南自己有漏洞

    在一个部分里,说不许怎样怎样写权利要求,
    在另一个部分里,又说遇到假独权,应该怎样怎样。

    而且出题的时候,这两部分的部门领导分别出题,so。。。。


    (btw ,真实的例子就是新型的初审和发明的实审)

    2010/11/01 15: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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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nmghzd 发表于 2010-11-1 15:21
    原答案没有错。  是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撰写形式的错误。如要撰写成并列独立权利要求,就不要写成从 ...

    为什么您把引用前一独权的主题名也改了呢?买看懂~
    "权利要求1:一种椅子......"

    2010/11/01 15:52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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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本帖最后由 年华似水 于 2010-11-1 16:42 编辑

    问题给你转贴过来了,回答个问题还要点到其他站去看,再回来写,写了一半问题又忘了。
    copy一下正文并不比copy网址要麻烦,当然,广告另算。
    你的主要疑问在于假从属。
    目前指南中,并无条款明确规定,独权不能采用假从属的方式撰写。
    审查当中除非这种假从属的撰写方式造成了不清楚,否则都允许。

    简单分析第一个例子:
    1、洗衣机进水管的连接件,包括螺纹管和与其连接的**,其特征是:螺纹管是内螺纹,其外圆具有旋紧用凸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洗衣机进水管的连接件,其特征是:螺纹管是外螺纹。

    第二个权利要求2由于引用了权1,所以包含权1的所有特征,因此可以将权2等价写为:
    权2: 洗衣机进水管的连接件,包括螺纹管和与其连接的**,其特征是:螺纹管是内螺纹,螺纹管是外螺纹,其外圆具有旋紧用凸楞。
    显然其中存在相互矛盾的表述,因此是不清楚的。

    我们仍然采用假从属的撰写方式稍加改动,就可以使其清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洗衣机进水管的连接件,其特征是:将螺纹管的内螺纹用外螺纹替代。
    这样的描述方式就避免了上述的矛盾,因此是清楚的。

    2010/11/01 16: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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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本帖最后由 1994 于 2010-11-1 16:52 编辑

    就是6楼这个意思。
    换句话说,如果写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洗衣机进水管的连接件,其特征是:螺纹管不是内螺纹而是外螺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洗衣机进水管的连接件,其特征是旋紧用凸楞是六角螺母。
    这样的权利要求都是没有问题的

    2010/11/01 16:3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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