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实务疑问】有没有人跟我一样把分案的独权只写在了试题二部分的?
发布时间:2013.11.04 上海市查看:4604 评论:11
我觉得今年的题目出得让人很纠结啊。考完试了,才发现很多同志都说分案的独权(箱底活动,水平设置的)是在第四题回答的!!!OMG,我写在了第二题,在第四题只论述了第一份申请的结构和方法的合案理由,以及第一份和第二份申请的分案理由,会不会因为写错了地方,第二份申请的独权不给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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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ruiwu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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