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基因,能不能够被专利!?
发布时间:2013.04.16 中国台湾查看:2177 评论:2

你的基因,能不能够被专利!?
这个问题,正风风火火地在美国最高法院中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这礼拜一(4/15),美国最高法院将对一件美国司法部请求撤销Myriad基因公司所持有两件专利的案子进行听审。这件案子始于2009年,由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与the Public Patent Foundation向Myriad基因公司提出控诉(原本有七件专利)。
这件案子涉及了两件专利,这两件专利分别关于名为"BRCA1"与 "BRCA2"两种基因及其诊断方法,其中"BRCA1"与 "BRCA2"这两种基因可分别用来检测女性的乳癌及卵巢癌。Myriad基因公司利用这两件专利,向民众提供了"基因检测"的商业服务,每做一次检测,收费 $3,340。
Lisbeth Ceriani,一位参与诉讼的女性病患指出,Myriad基因公司所持有这两件专利,严重地阻碍其在别的医疗单位进行类似的检查,甚或治疗,影响其重大的权益。她强调:"我的基因,应该是属于我的!"
然而从一份研究中可知,美国专利局(USPTO)自1980年开始至今,事实上已核发了至少4000件关于基因的专利给私人公司、大学及其他研究机构。如今,这些基因相关专利逐渐对人们现实生活产生了影响,也开始引发"核发基因专利是否合法?恰当?"的批评声浪。
各国对于生物相关专利皆有规定,如专利法第25条第3,4款所述:"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同样地,(TRIPS)第27条第3项中也规范了:会员得不予专利保护之客体包括:1.对人类或动物疾病之诊断、治疗及手术方法 2. 微生物以外之植物与动物,及除"非生物"及微生物方法外之动物、植物产品的主要生物育成方法。
而目前这件案子最大的争点包括,基因到底算不算美国专利法101条中所规定如动、植物等属于自然(Nature)的非专利客体?
针对这问题,反对基因专利者说:"基因本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怎可把我身体的一部分拿去申请专利!?"
而支持基因专利者,如Myriad基因公司则说:"当基因脱离人体,它就不在是人体了,而只是可加以利用的分子材料"。
此外,专利制度存在的价值与所造成的冲突,也被激烈的讨论着。
Myriad基因公司强调,生物产业过去耗费巨资以及时间、人力进行研究,专利制度理所当然应该给予一定的保障,以鼓励生物技术的持续研究 。
而美国司法部等反对派,则抨击专利局过去所核发的诸多不合理专利,如"基因专利"、"软件专利"、"商业方法专利"...等,已对产业的进步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及破坏。
在这件公益与私益难以衡平的案件中,最高法院的法官将如何进行取舍? 而对于专利合适客体的定义,又会产生出何种进一步的解释?
我感觉,我们此刻正搭乘着逐渐加速的科技列车,探索进入专利制度越来越深、越来越难以捉摸的核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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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jk_0729
[4]思博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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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wence
2013/04/17 08: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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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7 15:05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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