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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属权利要求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吗

发布时间:2013.04.03 北京市查看:3474 评论:4

我不是做专利的,问个很弱智问题,请帮忙解答: 比如有独权1,从权2限定部件A的直径为1mm至7mm,那么从权2是对独权1的进一步限定吗?比如说现在一个公司做了个产品,侵犯了独权1,但其部件A的直径为7.2mm,那这个公司是否侵权? 从权2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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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我觉得就应该得看这个7.2mm是不是7mm的等同替换了,如果本领域技术人员把7替换成7.2不需要做出什么劳动,7.2相对于7也没有什么显著的效果,或者说把7mm的做成7.2mm甚至是公差范围内的事情,那么可以认定是侵权。
    如果7替换成7.2有了非常显著的区别,那么就不算侵权。

    2013/04/04 00:2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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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你自己都 说了侵犯了独权1,当然是侵权了。

    2013/04/04 08:11 [来自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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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侵权与否要具体评价,首先你独权包括那么大范围没有?独权没有数值限定,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对方相对于你是否只是简单数值变化,没有创造性在里面?打个比方,如果是设计一个常规机电装置,独权描述里面的齿轮结构和位置,从权限定1-7mm,如果另外一个人制备了纳机电系统,结构形状完全相同,只是数字上变换,无非是纳米领域的,但人家也不会侵权你的。
    从权究竟做什么用,楼主可明白?有没有做过专利的答复和无效?

    2013/04/04 09: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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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对于楼主说的部件,估计是机械装置或结构,仅仅是0.2mm,基本上在误差范围内了,可以暂定为侵权,侵权产品是否够多值得诉讼,具体有偶没有侵权可以找个代理人帮您分析分析

    2013/04/04 09: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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