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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关于专利法第九条第二款

发布时间:2017.02.27 广东省查看:3334 评论:17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2017-2-27 15:37 编辑

请教群里的高手,现本人遇到一个问题,有两件新型提交后,审查员下发了审查意见,意见中说:这两件于2015年12月14日***申请人提交了另外的申请(另附两个申请号****),然后说本人的这两件与上述这两件的保护范围相同,因此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样第二款的规定。  

后来我查了下,2015年12月的两件专利,申请人有交申请费,后来授权后下了办登通知书,未交办登费,现在已经过了办登期限和恢复期限。(应该是申请人不想要了,所以申请人不交办登费,专利也没有公开)
据我所知,之前有很多这种重复提交的专利,后面的是可以授权的,我现在要怎么处理,才能让他授权呢。 期待群里的大神回复。谢谢!

标签: 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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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合并两个都引用权1的从权,把范围改的不一样,这样是最简单的方法

    2017/02/27 15:36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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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T181xxxx3917Mh 发表于 2017-2-27 15:36
    合并两个都引用权1的从权,把范围改的不一样,这样是最简单的方法

    这个方法虽然简单,但是不一定有效。

    2017/02/27 15:37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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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2-27 15:37
    这个方法虽然简单,但是不一定有效。

    之前遇到和他一样的情况,合了权利要求,审查员给了授权,毕竟在先申请视放了,也没有公开,申请人也是一样的

    2017/02/27 15:39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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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2-27 15:37
    这个方法虽然简单,但是不一定有效。

    是阿,李工,你是专家,有没有好的办法。

    2017/02/27 15:4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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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1、婶岔媛这么干,肯定是错的。
    他直接违反了专利法的第21条,或者说,他所依照的规矩就已经违法了。

    2017/02/27 15:4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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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T181xxxx3917Mh 发表于 2017-2-27 15:39
    之前遇到和他一样的情况,合了权利要求,审查员给了授权,毕竟在先申请视放了,也没有公开,申请人也是一 ...

    关键是其中的一件还是连环引用,即权2引权1,权3又引权2,不管怎么合,都是一样的

    2017/02/27 15:4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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