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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学实用新型的app与必要技术特征

发布时间:2017.02.27 北京市查看:1151 评论:1

如果解决的技术问题依赖已知/专门开发的硬件和已知/专门开发的软件。 权利要求书中,写软件不是保护客体,不写会不会属于缺乏必要技术特征啊? 谢谢!

标签: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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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除非是已知软件,否则不行啊。
    自己的理解。
    理论上如此。不过好像审查员也没把口子堵死,代理人还可以吃饭。

    2017/02/27 16: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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