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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可以以无效专利权人的专利为条件,以此向专利权人要钱么?

发布时间:2017.01.25 江苏省查看:2681 评论:18

最近遇到一个问题,在工作中发现某个专利是可以被无效的,因此产生了上述想法,但是律师朋友说“这个完全看专利权人和警察的关系,和警察关系好直接说你敲诈”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有没有了解这方面法律问题的朋友讨论讨论:专利代理人或者个人可以自己无效专利权人的专利以此向专利权要钱么?

标签: 专利权 代理人 朋友 法律 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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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或者是专利代理人惩戒条例似乎有过规定,专利代理人不能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7/01/25 12:0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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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简单回答下
    1:如果不是自己曾经代理过的专利,也不是所在代理所的案子,这种情况下宣告无效是可以的,如同时有向权利人索要财物的情形,也不应视为构成敲诈勒索。
    2:若是自己参与代理的,或者是所在代理所的案子的情况下,是有可能构成刑法领域的犯罪,就算不构成犯罪,但从合同法角度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7/01/25 12:59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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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自己所代理的案子,不能去无效。

    2017/01/25 14:22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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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其实这个行为定罪的前提就是它必须“非法”,那么违的什么法呢?可能仅仅是这个敲诈勒索罪。
    这就循环论证了

    2017/01/25 16:26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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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抛开代理人执业限制的因素,教楼主一个最简单的规避敲诈勒索罪的方法,先提交无效宣告请求,再和专利权人和解。

    2017/01/25 17: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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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这叫什么野鸡律师?

    这种行为就是敲诈勒索。

    专利权人和警察关系不好,也是敲诈勒索。

    2017/01/26 10: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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