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可以以无效专利权人的专利为条件,以此向专利权人要钱么?
发布时间:2017.01.25 江苏省查看:2681 评论:18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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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2017/01/25 12:08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eric_hope
1:如果不是自己曾经代理过的专利,也不是所在代理所的案子,这种情况下宣告无效是可以的,如同时有向权利人索要财物的情形,也不应视为构成敲诈勒索。
2:若是自己参与代理的,或者是所在代理所的案子的情况下,是有可能构成刑法领域的犯罪,就算不构成犯罪,但从合同法角度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7/01/25 12:59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小亮
2017/01/25 14:22 [来自重庆市]
0 举报白龙马
其实这个行为定罪的前提就是它必须“非法”,那么违的什么法呢?可能仅仅是这个敲诈勒索罪。
这就循环论证了
2017/01/25 16:26 [来自未知属地]
0 举报yaoqingml
2017/01/25 17:05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wisd1
这种行为就是敲诈勒索。
专利权人和警察关系不好,也是敲诈勒索。
2017/01/26 10: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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