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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注册:商标注册设计的禁忌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12.27 北京市查看:1108 评论:1

 都说得商标者得天下,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创造可持续的价值。但是企业在商标注册时万万不能马虎大意,有关商标注册设计时的禁忌是每一个想要拥有自己商标的企业必须先了解清楚的内容。
  一、商标不能用地理名称
  用地理名称作商标,只能说明商品的产地,起不到使消费者辨认商品生产者的作用,而且容易造成产地的混淆。在国内市场上以地理名称作为商标的为数很多,如黄河牌汽车、北京牌彩电等,但出口的商标最好不要使用地理名称,因为许多国家的商标法都以地理名称缺乏显著特征和地理名称属大家共有,不应为某一生产者独占为由而不予注册。有的即便勉强注册也要附带许多限制条件,如青岛牌啤酒、中华牌香烟等在外国注册就遇到类似的情况。
  二、国外商标注册不能包含姓氏
  中国有些商标所附英文恰巧就是外国人的姓氏名称或有姓氏的含义。如“钻石”商标的英文“Diamond”,“天鹅”商标的英文“Swan”分别与戴蒙德和斯伍森的姓氏音相同或相近,这样的商标一般是无法在国外成功注册的。
  三、国外商标注册最好不用数字
  以数字作为商标在许多国家认为其缺乏显著特征,并且数字为全人类所共有而不应归某一生产者所独占,因而不给注册。有些国家很忌讳个别数字,如西方国家认为“13”是个不幸、凶险的数字,任何场合都尽量避开它。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数字可作为商标注册,但以该商标已经广泛使用或已出名成为名牌为条件。所以,为出口商品设计商标,最好不要采用数字作为题材。
  四、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应避免有不好的含义
  有的国家商标法根据本国的风俗作了一些特殊规定,或者在习惯上忌用。出口商品的品牌商标设计,应注意要和各地的社会文化传统相适应,不要违背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各国的宗教信仰,特别是各地的忌讳。

标签: 消费者 商标注册 商标法 外国人 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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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016/12/28 10: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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