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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专利法33题

发布时间:2016.09.30 河北省查看:1771 评论:5


选项B为什么可以?

标签: 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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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第四十二条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一件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和本细则第三十四条或者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2016/09/30 11:02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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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比如李某申请的专利是A,对A提出分案申请的专利是B,那么B不能要求本国优先权基础,A专利可以,好像是这样的

    2016/09/30 11:29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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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申请日为某年某月某日的申请,已经就该申请提出分案申请。

    那么选项的核心语还是原来的那个申请,逗号后面的内容是对前面的内容的定语。

    母案申请是可以作为优先权基础的。

    2016/09/30 11: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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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goding 发表于 2016-11-10 18:29
    比如李某申请的专利是A,对A提出分案申请的专利是B,那么B不能要求本国优先权基础,A专利可以,好像是这样 ...

    懂了,谢谢

    2016/09/30 13:22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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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6-11-10 18:40
    申请日为某年某月某日的申请,已经就该申请提出分案申请。

    那么选项的核心语还是原来的那个申请,逗号后面 ...

    懂了,谢谢

    2016/09/30 14:56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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