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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技术方案的改进或补充与优先权

发布时间:2012.08.12 浙江省查看:2518 评论:3

请教一个问题,申请人针对一项技术方案申请了一项专利,背景为:现有的压力锅没有记录工作总时间的功能,于是无法获知压力锅的使用寿命。 技术方案为:一种压力锅,包括是在压力锅内设置控制器及计时芯片。并以该技术方案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申请了专利A。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提出,在申请时考虑欠缺,认为控制器与计时芯片为两个部件,而另外两种形式:1,控制器自身包含计时电路,或是2,控制器内烧录计时程序,这两种形式均可以实现由控制器本身计时。因此,申请人想以这两种形式进行保护。 现阶段前面提出的申请尚未公开。 问题如下: 1,是否可以提出要求优先权,把后面两种方案加进去。 2,是否可以对后面两种形式的技术方案重新提出新的申请,如果提出新的申请,前面的申请A是否会影响后面申请的新颖性,因为我总感觉申请A的方案与后面两种形式的技术方案是属于实质相同的技术方案。 3,已经以前面的申请A为基础申请了PCT国际申请,请问如何将后面两种形式的技术方案也补充到pct国际申请里面?

标签: 优先权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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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自己顶下

    2012/08/13 10:40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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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关键看你前面的申请文件(说明书)中是否有公开所说的后面两种方案。

    如果有,应该选择“提出要求优先权,把后面两种方案加进去。”,而重新申请将会因在先申请的公开而影响新颖性。

    如果没有,应该选择把后面两种方案重新提交新的申请,在先申请不会影响新颖性。而“提出要求优先权,把后面两种方案加进去。”是得不到支持的。

    2012/08/13 10:5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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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回答1:如果把后面的两个方案加进去,那么只有第一个方案享有优先权,也就是较早的申请日,后两个不享有较早的申请日。
    回答2:如果提出新申请的话,后面的两个方案与较早申请的不一样,如果在先申请没有公开的话,不影响后面的新颖性。

    2012/08/13 12:1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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