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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部分这样 过的可能性多大

发布时间:2011.11.08 浙江省查看:2103 评论:3

无效部分:权1相对于对比文件1 抵触申请 没有新颖性 权2相对于 对比文件1、2没有创造性 权3没有评 权4没有引用基础 不清楚 不符合26条4款 宣告部分无效。 撰写部分: 把方案1、2提了上位概念 方案3舍弃了(没看清题意,掉进了大坑) 简单部分 说明了下 发明充分公开是指 发明为解决其技术问题 所公开的技术方案 本技术交底解决的问题是防止误刺 如果组隔膜的成分与解决的技术问题有关 比如为了加强其坚固度 则需要公开 如果无关 则不需要公开 即可满足本发明充分公开的要求 这样过的可能性多大 有多少一样的 感觉丢了好几个得分点 不知道会扣多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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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楼主你过了,可以去睡大觉了。

    2011/11/08 17:37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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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sailor3745_cn 于 2011-11-8 17:43 编辑

    可能会过,不过分数不会太高,实施例3你漏掉了~~ 估计会有20分。上位概念的概括风险很大,希望你好运。你对膜的分析有点奇怪,你都说了欲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防止误刺(盖拴和阻止部分),为啥还分开讨论有关无关。。。而且是坚固~~ 感觉你想多了。

    2011/11/08 17:42 [来自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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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lz肯定过了

    2011/11/08 20:1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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