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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实务考题撰写的疑问(关于特征部分的撰写),各位老师进来看

发布时间:2016.08.13 重庆市查看:1515 评论:1

各位老师:
明明材料中已经写了“可撕开的拉环属于现有技术”,为什么还能写入特征部分


标签: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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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这个不是必要的技术特征,不是放从权了吗,起到进一步限定的作用!

    2016/08/13 21:12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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