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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驳回后,是走复审还是走分案?

发布时间:2016.06.07 广东省查看:16381 评论:11

本帖最后由 tcluo 于 2016-6-7 22:56 编辑

复审和分案在金钱、时间、程序或效果上各自有什么优点和缺点?
你们通常是怎么选择的?



怎么感觉象是在给案子准备后事?

标签: 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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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看情况,这两者可以并行处理。

    2016/06/08 09: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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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分案如果审查员看到母案的审查过程,可能就一样的处理了。如果认为实审标准什么的有问题,最好还是复审

    2016/06/08 12:41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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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先复审吧,反正复审期间随时可以提分案。通常要求审查标准一致,也就是母案驳回,分案授权可能性不大。

    2016/06/08 14:39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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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个人觉得提分案的目的是希望得到以下的结果:
    1. 希望能够发到新的审查员的手里(实际可能不行,因为分案和母案都是相同审查员审的)
    2. 客户得到更多的时间来准备答复,因为必然地会再通过一通或者二通。而直接提复审的话,并且得到的答案又是负面的话对于其他国家的审查可能有不利之处。因此,有些国外客户会选择尽量拖后进入复审的时间。
    3. 至于成本方面,个人觉得还是提分案的成本比较高吧。(不确定)

    2016/06/08 18:51 [来自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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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青涩果汁 发表于 2016-6-8 18:51
    个人觉得提分案的目的是希望得到以下的结果:
    1. 希望能够发到新的审查员的手里(实际可能不行,因为分案和 ...

    1. 希望能够发到新的审查员的手里(实际可能不行,因为分案和母案都是相同审查员审的)
    ——————————————————————-
    这个可是绝对不能保证的。

    2016/06/08 23:0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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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我说的第一点只是一种可能性。有时候客户会有这种盼望。保证肯定是不行的啦。
    第二点还是比较现实一点。

    2016/06/10 00:12 [来自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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