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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类发明可否在说明说中写基于之前申请的装置?

发布时间:2016.05.24 四川省查看:1502 评论:2

公司之前申请过一个装置类的专利,现在需要撰写一个方法专利,需要使用之前申请的装置,是否可以在说明书中写:本发明的方法需要使用“申请号为XXX的XX装置”。 我记得以前在授权的专利中看到过,但不知道现在这样写是否还是可以,如果不行,求问怎样写比较合适,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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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如果装置的专利申请会在这个方法的专利申请之前公开,这样写没有问题。不过这种写法只适合在具体实施方式中作为一个实施例, 不会过于缩小专利的保护范围。

    2016/05/24 11: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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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建议最好不要这样写,需要哪些具体的装置内容,直接明确地写入说明书为好,这样撰写有风险,如果写在权利要求书中的话,风险更大。。

    2016/05/24 18:59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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