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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转让受让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6.04.20 北京市查看:1354 评论:0

A企业将名下的20个商标(相同或相近)转让给B企业,一起申请的。但不知道什么原因,19个商标转让成功,有1个商标没有及时补正未成功转让。现在A企业准备将剩下1个商标转给C企业,B企业把受让的19个商标转让给C企业。20个商标全部转给C公司。
这样转让有没有什么障碍呢?
因为《商标法》第42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现在是B企业没有全部受让A企业的20个商标,剩下的那1个和已经受让的商标相同,类别相同,不过类似群不完全相同。虽然19个商标转让被核准了,但具有瑕疵,商标局会不会核查?会不会影响C企业受让商标呢?

标签: 商标局 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 商标转让 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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