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小智 于 2016-5-12 18:13 编辑 一、前言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推动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等专利情报分析工作,国内各类咨询机构逐步开展了上述业务,且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是,从整个专利情报分析中,逐步暴露出不少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有效的解决方案,不然会让专利信息分析如同专利撰写一般走入歧途。
二、问题
相比较专利信息在发展初期的状态,现在的情况已经好了很多。比如,专利检索软件更加先进,数据更加完善;作业人员越加专业,专利报告质量也更加好;项目的管理模式更加科学,项目的可预期性越来越好;专门的咨询机构纷纷建立,专利服务能力也越来越好;报价也越来越合理,企业的满足度也越来越高。
但是,随着企业需求的逐步提高,从专利分析行业的长远发展来看,仍存在几个特别突出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掉,专利信息分析难以实现大家所预期的效果,具体问题如下:
1.概述
大家都知道,专利具有技术性、法律性、经济性三个基本属性,专利信息分析也是通过统计分析的方式,将上述三个基本属性进行统计分析后,按照需求予以解决。
2.技术性问题:专利分析师技术功底不够
如果专利信息分析达成预期的效果,比如节省研发时间,节省研发经费的目的,那么在专利检索中、数据清洗中、根据专利统计信息获得结果中,都需要对技术的深入理解。但是,一般而言,客户提供的技术方案都是最新的技术研发,最新的产品形态,此时,对于分析师而言,需要对该技术方案具有比较深入的认识,才能达到较优的结果。现实情况是,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往往是按照电学、机械、化学等大技术方向进行的分析师分组。虽然,这些分析师具有工科本科或者硕士学历,但是面对该新的技术方案时,也只能是浅显的认知,或者说只能达到理解的角度。这种技术储备显然不能很好的从专利信息中获得有效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如前期和研发人员的沟通可能有些蜻蜓点水,不能很好的获悉客户的真实或者深入的需求;比如在专利检索中,检索词可能下的不够完善,或者有所偏差;比如在数据清洗中,对于部分专利可能会误选或者遗漏。上述问题的出现,往往会对项目的效果产生较大的效果影响。这也是很多客户在花费较多的经费后,对于项目的效果评价不高,或者达不成预期的原因。
3.法律性问题:分析师对于法律的掌控力不够
在很多专利信息项目中,由于往往采用的是:客户的技术方案或者产品与专利检索之间的逻辑关系,此时,项目本身就脱离不了:检索出来的密切相关的专利对于产品或者技术的影响性评价。典型的项目分析方式为:海外预警。
在上述分析中,分析师往往需要对于专利和产品之间的关系给出较明确的结论,比如侵权或不侵权;需要规避或者不需要规避或者如何规避的问题。这其中,需要分析师对于法律侵权比对,诉讼中的度的把握具有较深的造诣。
现实情况是:分析师更多的是专利代理人出身,其不具有司法资格,或者不具有专利侵权诉讼的经验。这种情况会导致项目报告的法律性内容不够严谨,表现为:1. 模糊化处理,只是概述性的阐述专利和产品之间的关系,将判断的责任或者主体变为客户,使的客户也无所适从;2. 采用和律师合作的方式,通过专利律师的深度介入,来判断专利和产品之间的关系。对于第2种方式而言,专利律师只能从该专利和产品的具体点上给出建议,并不从能项目的整体性给出建议,会导致建议偏离正确的方向,因为客户的需求往往是整体性的,从项目本身而言,需要结合客户的实际情况,客户的整体需求,项目的整体内容予以动态判断。采用律师合作方式的典型案例是北京市知识产权海外预警项目,其最终验收中明确要求目标国的律师出具专业的意见,部分的解决了法律性问题,但是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属于权宜之计。
4.经济性问题:分析师只能从数据上得出结论,不能很好的企业实际相结合
大家都知道客户花钱做分析是想要我们在项目推介时所说的:研发时间、研发经费等有效目的。这个有效目的是需要和企业的实际进行紧密结合的。这个紧密结合就要求分析师对于:产业情况有深入的了解、对客户的经营实际有深入的了解、对该技术领域的产业链有深入了解,对该技术领域的价值链有深入了解、对该技术领域的分配链有深入了解。上述产业链、价值链、分配链是台湾著名IP专家周延鹏提出的。他当时提出这个问题的出发点是:想要解决专利信息分析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这个最后一公里的含义就是如何将专利信息本身和企业实际进行紧密的结合。从我个人的理解来看,这一公里的道路有点崎岖,这也是事务所的分析师很难突破的点。因为分析师往往每天的工作内容就是给不同的客户进行信息分析,接触不同的技术领域,其没有动力和时间去获得某个客户的技术领域,更没有动力和时间去获得该客户所在技术领域的产业信息、企业信息等内容。这也是很多人说的,信息分析还是需要企业的ipr去做,这样似乎诸如富士康等公司一直采用内部的ipr进行有规律的专利分析报告以支持实体部门的原因。
三、解决方案
前面提出了三个问题,按照我以前领导的说法:管挖也得管埋。所以,第二部分属于“挖坑”部分,第三部分属于“埋”的部分。 具体内容如下:
1.市场上已存在的较优模式
现阶段,我个人认为能较好做好专利信息分析的服务机构是:国之中心。国之中心是北京审协的下属机构,其背后是北京审协的千名审查员。其具体分工是:国之中心的审查员负责项目管理、审协中的审查员根据技术内容予以个案选择,该审查员负责具体的项目制作,比如检索、去噪、分析等内容。
该模式中,由于审查员一般是工科硕士,并日常工作即是在审查该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文件,加上审查员的较完善的培训等内容较好的解决了技术性的问题。
另外,审通中核心内容也是创造性内容,也涵盖了特征比对的内容,虽然上述内容和律师的侵权诉讼不同,但是也基本上解决了法律性问题。
对于经济性的问题,该模式也并没有很好的解决,给新的制作模式奠定了新的业务发展基础。
2.德权所提出的一体化发展理念
德权所一直倡导和员工共同发展的理念,并积极提供各种学习和发展机会来帮助员工的发展。此处所描述的一体化发展理念也是其典型代表。
一体化发展理念是:将员工聚焦于具体技术领域,比如其工科硕士的技术领域,比如锂电池技术领域,然后公司支持其在:专利撰写、oa答复、无效复审、诉讼、专利信息分析、知识产权顾问、知识产权咨询等维度在该技术领域进行深入研究。
进一步的,公司在业务推广、案件聚焦等角度提供较好的案源支持。
进一步的,公司将员工的个人长远发展和当期利益进行紧密联系,实现短中长期利益。
进一步的,公司要求员工在该技术领域的产业链、价值链、分配链三个维度,实时收集、整理、归纳、总结该技术领域的相关信息,实现最后一公里的解决方案。
最终,该员工定位于该技术领域的IP专家,实现个人价值、公司价值、社会价值等统一。
3.总结
通过上述一体化发展理念,员工的该技术领域的工科背景,持续的关注和研究,持续的该技术领域的案件撰写、OA答复、信息分析、咨询等工作,使其持续具有技术性内容;
员工在该技术领域的无效复审、诉讼方面的学习、工作,使其持续具有法律性内容;
员工在该技术领域的产业信息的关注、主要公司的关注、信息分析、咨询等工作,使其持续具有经济性内容;
上述技术性、法律性、经济性内容的持续发酵,几年或者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在该技术领域的沉淀,使其成为了该技术领域的IP专家,也很好的解决了客户的种种需求,也很好的解决了现有IP服务中的不足。
最后欢迎有志之士加入一体化提升方案,为自己的未来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上仅代表个人观点,如有不足请多多指正!!!
文章为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whiteclover
2016/04/01 11:42 [来自北京市]
1 举报专利小书僮
“顾问式咨询方式”,我也认为这个比较靠谱,接下来就是如何解决技术保密、利益分配、绩效考核等等一系列的具体问题了,一个问题解决不好,这种合作就落不了地,就成了空话。
2016/04/01 15:06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专利小书僮
所以最可行的可能是公司有自己的专利信息分析部门,或至少是专职岗位,关键是老总要对专利有所了解,并认可。
2016/04/01 15:11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sic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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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小智 于 2016-4-5 17:24 编辑 下文是个人多年经验的总结,如有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指点!!![f 详情>>
发表于201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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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10: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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