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浅论专利代理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6.02.24 湖北省查看:45056 评论:98

本帖最后由 小小智 于 2016-4-5 17:24 编辑

下文是个人多年经验的总结,如有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指点!!!

浅论专利代理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一、前序
从开始撰写第一件案件开始,粗粗算来已经入行快10年了,这10年经历了很多,也经历了比较多的知识产权岗位。2016年新年规划中,给自己的一个要求是尽可能多写一些文章,把近些年的思考、经验通过文字的方式表达出来,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助益。
本人自小学始语文都不好,文笔不佳,各位请见谅。

二、个人经历的简单介绍
按照与专利行业相关的信息,从时间序列如下:
1) 工科学历:一本的机械学士;
2) 技术研发:在国企做过一年多的研发;
3) 法律学历:在华东政法大学学习三年的法律硕士,专业是知识产权法;
4) 专利工作1:在读研企业,通过实习的方式,在上海的本地专利所做过不到一年的专利助理,参与了案件撰写、OA答复、无效、复审等业务;
5) 专利工作2:在北京德权律师事务所(双证所)正式开始自己的专利生涯,其中从事了专利撰写、OA答复、无效、复审等业务,并参与了对于企业的培训,顾问等业务;
6) 专利工作3:在北京伊文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工作任产品总监,从事知识产权咨询类业务,比如专利信息分析、海外预警、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顾问等项目;
7) 专利工作4:借调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三个月,协助规划和执行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的专利联盟的相关事宜;
8) 专利工作5: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任专利高级主管,负责联想中国地区的PC领域的专利业务,PC领域包括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外设等产品线,并负责过联想TV领域的专利工作;
9) 专利工作6:再次回到北京德权律师事务所(在联想工作期间德权通过合并的方式更名为北京华沛德权律师事务所)任知识产权业务的合伙人。
从上述经历中,大家可以看出我是半路出家的,开始是学工,做工的,本科毕业选择了研发工程师的工作,由于自己工科学习不够好,国企发展不够好等种种问题,迫使自己进行了再次选择,在职考取了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读研过程中,经过一年的思考,最终将知识产权作为终生的工作方向。所以,在以后的各个阶段,都践行努力思考,认真做事,科学规划自己的知识产权事业。
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不断的转变IP角色:从专利代理人的角色、到律师的角色、到知识产权咨询师的角色、到政府工作人员的角色、到企业IPR的角色、到代理公司合伙人的角色等。上述每个角色的实践和思考,都加强和丰富了对于知识产权的理解,尤其是在每个角色中换位思考其他IP角度,理解其他IP角色的认知,理解和行为。上述角色切换过程中对IP的理解对于本文的撰写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待续.............................




(文章版权归本人所有,请勿擅自转载)

标签: 专利 代理人 职业


分享(2)

收藏(47)

点赞(1)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抱歉,刚刚有在其它的帖子发布下文,给大家带来不便啦。
    以后我们发布的所有文章都会在这个帖子里发布


    接上文

    三、从三个属性角度和时间角度阐述专利代理人的职业发展规划
    对大家而言,都知道专利的基础属性包括技术性、法律性、经济性。下面主要是从上述三个基本属性角度予以展开阐述。

    1. 技术性:
    技术性大家都理解比较深刻,比如没有工科的背景很难做专利业务,因为没有工科背景理解不了技术方案,理解不了技术方案也就撰写不了申请文件,也做不好专利诉讼。很多事务所在招聘专利工程师助理的时候,都是要求工科硕士了,尤其北京的所都要去985硕士了,说明IP行业对于技术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了。像我这样的工科本科背景,现在入行就很难了。另外,最近出台的专利诉讼代理人的概念,也是顺应时代的需求,专利诉讼还是需要具有技术背景,这样才能做好专利诉讼。
    总结,从技术性的角度,从事专利行业需要的是最低工科本科要求,最好是工科硕士。从时间上来看,至少需要4年或者7年的准备时间。

    2. 法律性:
    虽然技术性是基础 ,但是专利根本上还是法律概念。从学科体系来看,专利法属于法学体系。按照法学体系架构,一级学科是法学,二级学科是民法,三级学科是知识产权法,四级学科是专利法。
    所以,从学好专利业务而言,法律性的要件是必不可少的。在国内的专利市场来看,法律性的学习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工科毕业后,在所在单位的在职学习。比如审协招聘工科硕士后的,脱岗半年或者三个月的法律培训;事务所招聘工科硕士后的,集中培训或者师傅带徒弟式的法律素养和经验培训等。上述培训更多的是为了更快的上手工作,比如审协更多的是培养如何检索,如何判断三性,如何发审通等;比如事务所更多的是培养如何写申请文件,如何答复审查意见。但是,上述的培养往往忽略了法学理论,也不够系统性,使得上述人员在面对其他问题,或者特殊问题时,不能有效的根据法律的整体性,根据法学理论予以解决问题。
    第二、法律硕士的学习。我个人比较推荐的是进行系统化的法律学习。具体理由上面已经描述过一些,比如法律还是专利的主线,只有把主线掌握住了,有深入体会了,才能更好的结合技术性、经济性。比如,没有较深法律素养,只能做一些低端业务,同时对于专利的理解也不够全面和深入。现在国内很多高校开办了法律硕士教育,其还是应用型教育,比较适合专利代理人的再次深造。特别推荐的是全职学习,按照投资概念来说,投资教育是最有价值的投资。当然,在职学习也是很好的选择。
    总结:从法律性来看,法律性是专利从业者的最核心的业务点,值得系统性的学习。最好的选择是选择法律硕士的系统化学习。从时间来看,可能需要2-3年的时间。

    3. 经济性
    经济性是法律性的一个价值延伸,因为专利是法律赋予的排他权,所以其具有了价值,也就具有了经济性。在此,我想多说一句,从专利的角度来看,法律性是第一核心要素,如前所述。但是从企业角度,从商业竞争角度来看,经济性才是第一核心要素。企业必须从专利的经济性的角度出发,从商业性的角度出发,和企业的整体战略,和企业的现实竞争环境等角度出发,深刻、全面、系统的理解、规划、实践专利,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所以,对于一个专利代理人而言,如果能够从经济性或者商业性的角度来思考专利问题,将会使自己进入到一个全新的业务境界。从这个角度来看,最好是需要有经济的思路和头脑,在此需要企业IPR的洗礼才能获得真正的商业性思维,才能从企业的真实需求角度来思考问题。如果在这个阶段,能够获得一个MBA的学位,并具有在企业3年以上的实操经验,始能具有上述能力。
    总结:企业的IPR洗礼对于一个代理人成长是十分重要的,特别能够把很多专利知识和技能进行融合,如果获得MBA学位和实践经验将是十分完美的事情。从时间上来看,MBA学位3年和3年实践经验,可能需要3-6年的时间。

    4. 时间计算
    从上述技术性、法律性、经济性三个角度来看,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代理人还是需要很多严酷的考验的,也才能够成为一个复合型人才。
    技术性的7年工科硕士、3年的法律硕士、3-6年的MBA和企业IPR经验,需要大家付出很多,当然,后面的收获也会很多。
    从时间叠加上看,可能至少需要13年的时间,按照18岁上大学,至少也要做31岁才能将上述流程走完,如果再想有实践经验,可能最早也要35岁之后才能使自己真正的掌握IP的精髓。
    上述时间点上,在职学习将是很好的选择,比如法律硕士和MBA都是有在职学习的方式的。

    四、总结
    写了这么多,最后还是需要结个尾。
    自从2008年国家启动知识产权战略以来,专利事业进去了全新的阶段。特别是申局入局之后,各类措施纷纷出台,知识产权的关注度和发展空间越来越大。同时 ,给专利代理人的机遇和挑战也随之而言,一切机会都是给有准备的人,希望本文的浅显之见能够为您带来一些思考和指引,让我们一起携手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添砖加瓦。
    感谢各位的阅读。
    如有不足之处,请各位海涵。



    (文章版权归本人所有,请勿擅自转载)

    2016/02/25 10:23 [来自湖北省]

    3 举报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小小智 于 2016-4-13 23:07 编辑

    希望本文的浅显之见能够为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指引。

    试论创造性答复的法律性答法



    本人在日常的审通答复、事务所的OA质检,以及在企业做IPR的审通审核过程中发现,现有代理人的答复思路过多的聚焦于技术方案,而从三步法逻辑上的答复手段使用较少,或者不使用。上述答复思路使得很多专利申请本身相对应于审查意见而言具有创造性,却不能获得授权。

    一、三步法的法理基础

    纵观世界主要国家的创造性的判断方式,不论是我国的三步法,还是日本、欧洲、美国的判断方法,都是通过一定的逻辑解决主观问题客观化。但是,由于创造性本身就是判断与现有技术的创造高度的问题,其本身就是主观性的内容,想要通过客观性的判断手法解决主观性内容显得十分困难。虽然困难,但是为了满足公平和效率的问题,还必须制定一个客观或者相对客观的方案,所以,三步法出台了。
    对于三步法而言,其是通过相对于三个客观化的逻辑步骤,并根据科学定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判断专利是否满足创造性要求。这里面有一个内在的逻辑矛盾,即从判断者的视角来看,需要以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回归到发明创造没有产生之前,通过三个较客观的判断步骤,来解决创造性有无的问题。这里面的内在逻辑矛盾则在于:实际上判断者已经获知了该发明创造,但却要求其在判断的时候,以一个没有获知该发明创造的逻辑进行判断。这个内在的逻辑矛盾是三步法的核心内容,只有掌握了这个逻辑才能有效的进行三步法的判断,并有效的维护申请人的利益。
    进一步的,上述三步法实质上是一个法律性的逻辑过程,所以,在三步法的判断逻辑中,法律性要件往往高于技术性要件,所以,代理人应更应重视法律性要件,才能更有效的维护客户的利益,更好的获得授权。

    二、现有审查意见答复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该部分内容,只是从我的实践经验、我所接触的事务所的答复情况等角度进行的归纳总结,不一定代表市场上所有的内容,请各位予以谅解。
    现有审查意见答复中存在的一大问题是:代理人对于三步法理解不深,对于审查意见答复过多的聚焦于技术上的阐述,对于从三步法的逻辑阐述不多。
    针对一个审查意见,代理人一般会认可审查员所提供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对于特征比对、技术问题的确定,对比文件2的选择等内容均不作针对性阐述,往往会选择申请文件中是否存在审查意见中没有评述过的新的技术特征,然后从技术手段、技术问题、技术效果等维度展开评述,进而完成一个审查意见的答复。或者对应审查意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回复,比如技术特征比对不正确,技术问题不正确等,但是这种回复往往是片面的,孤立的评述方式,没有从三步法的整体性和逻辑性上进行回复,其效果往往也是不理想的。
    上述答复方式属于典型的只关注技术性,而放弃了法律性,使得一个相对于该审查意见能够授权的的案子,不能获得授权。在此,各位需要注意我使用的语言是:相对应于该审查意见能够授权。

    三、现有审查意见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强局的建设日渐加快,全国各地在几年之内建立了很多审查协作中心,比如湖北审协、天津审协、四川审协、广州审协、河南审协、江苏审协等,上述协作中心的大批量招聘新的审查员,导致现阶段新审较多,审查意见的质量也层次不齐。
    纵观审查意见的质量,个人感觉很多新审对于三步法的理解也不深,导致一些问题发生几率较大,特别典型的是技术问题确定,公知常识的使用,事后诸葛亮问题等。上述有问题的审查意见往往会直接断送一个有创造性的申请文件,所以,有意识的在审查意见中指出上述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根据三步法设立三十一大答复点,提升审查意见的答复效果

    1,回顾一下三步法的基础逻辑:
    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第二步:确定发明的区别技术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三步: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是否显而易见。
    2,根据上述基础逻辑,建立答复的指导思想
    上述三步法中,有一个很核心的逻辑就是:其每个步骤之间是一个线性的串联关系,只有上一个步骤成立时,后一个步骤才有意义。换一句话说,只有上面三个步骤都没有问题,都满足审查指南规定的关于三步法的内容,才能判断一个案件没有创造性。
    再换一句话说,从理论上讲,对于审查员而言,只有找到合适的对比文件,按照三步法的逻辑,把所有相关内容都准确无误的阐述清楚,才能驳回一个案件。对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而言,只要按照三步法的逻辑,只要把其中任何一个内容推翻,这个案件就不能被驳回。因为三步法的线性的串联关系被破坏了,三步法的逻辑体系不能成立了。上述线性的串联关系大家可以理解成串联电路,对于一个串联电路,只要有一个地方断开,整个电路就不能工作了。三步法也是同样的逻辑。
    综上,对于一个审查意见而言,审查员需要建立所有的线性串联关系,才能胜利;代理人只需要推翻上述线性串联关系上的一点,即可胜利。所以,明晰上述逻辑后,代理人才能有效的审查员PK,为申请人争取更大的利益。
    从上述逻辑来看,代理人在和审查员之间的PK中,是占了大便宜的。或者说,审查员要想在本文所述的三十一个答复点都不犯错误的几率很小。
    3,根据三步法确定三十一答复点
    3.1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相关答复点:
    1.第一答复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在申请日之前
    2.第二答复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不能作为“起点”
    3.第三答复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不是技术方案
    4.第四答复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不是一个技术方案
    5.第五答复点:技术领域是否实际相同
    3.2第二步:确定发明的区别技术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答复点
    6.第六答复点:技术特征没有采用了一一比对的方式
    7.第七答复点:遗漏了技术特征
    8.第八答复点:不合理的划分技术特征
    9.第九答复点:特征比对不正确
    10.第十答复点: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上位化
    11.第十一答复点: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手段化
    12.第十二答复点:技术问题采用技术手段逻辑时的反利用
    13.第十三答复点:技术问题的确定局限于现有技术本身的技术缺陷和不足
    14.第十四答复点:根据多个区别技术特征定义多个技术问题
    15.第十五答复点:忽略了区别技术特征AB之间的联系性确定技术问题
    16.第十六答复点:忽略了区别技术特征A和其他技术特征(非区别技术特征)之间的关联性,确定了技术问题
    3.3第三步: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是否显而易见的答复点
    17.第十七答复点: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了区别技术特征1
    18.第十八答复点:整体性上看,对比文件2并没有实质上公开区别技术特征
    19.第十九答复点:对比文件2没有公开区特的作用,审查员采用推导的方式得出
    20.第二十答复点:两篇对比文件+公知常识评述的逻辑错误
    21.第二十一答复点:区别技术特征采用了公知常识的评述方式
    22.第二十二答复点:对比文件2和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结合存在障碍
    23.第二十三答复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给了相反的技术教导
    24.第二十四答复点:关于将核心发明点使用公知常识予以评述
    25.第二十五答复点:公知常识的认定,脱离发明方案的具体环境
    26.第二十六答复点:公知常识的认定,孤立的看技术手段本身
    3.4其他相关答复点
    27.第二十七答复点:技术启示的判断片面的定义为区别技术特征是否显而易见—兜底式
    28.第二十八答复点:确定区别技术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片面性-兜底式
    29.第二十九答复点:没有真正贯彻三步法的判断逻辑-总兜底
    30.第三十答复点:整体阐述的某一方面没有按照三个相同予以处理
    31.第三十一答复点:审查员模糊化技术特征

    五、总结

    上述三十一个答复点中,前二十六个答复点是从三步法的逻辑过程中分解出来的答复点,后面的五个答复点是整体逻辑上的答复点,或者说不好放到某一个步骤中去的答复点。请各位予以注意。
    同时,各位可以从后面五个答复点中寻找一个理论支撑点,然后和前面的二十六个答复点结合进行应用,会有更好的逻辑结果。
    最后再阐述一下:对于本文所述的三十一个答复点,只要一个成立,三步法即不成立,申请文件即应授权。当然,现实中很多情况审查员并不接受,有时候需要多点结合,或者需要后续流程的纠正,比如复审,行政诉讼等。
    本文是一个简稿,具体的答复点还至少需要从:审查员的发文表现形式、该答复点的三步法基础、代理人的答复思路、答复模板、答复案例等角度展开阐述,请大家关注后续的文章。

    (文章版权归本人所有,请勿擅自转载)

    2016/03/03 16:06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
  • 第3楼
    本帖最后由 小小智 于 2016-4-24 21:30 编辑

    武汉发明专利失效分析


    发明专利拥有量,也称有效发明专利量,指截至报告期末专利权处于维持有效状态的发明专利的数量,维持时间长的专利,通常是技术水平和经济价值较高的专利,或者说是核心专利。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the number of invention patents per 10,000 heads,缩写为NIP10000)是指每万人拥有经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科研产生质量和市场应用水平的综合指标。

    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的计算公式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发明专利拥有量/总人口(万人)。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指出,2014年至2020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的预期指标之一,2020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4件。

    1.湖北省发明专利拥有量现状
    2014年,湖北省发明专利申请总量为22536件,发明专利授权总量为4855件。
    表一:2014湖北省专利申请/授权情况

    截止2014年底,湖北省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为18825件。NIP10000=18825/5799=3.24,即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3.24件。
    表二:截止2014年底湖北省有效发明

    2.武汉市发明专利拥有量现状
    2014年,武汉市发明专利申请总量为11854件,发明专利授权总量为3874件。
    表三:2014武汉市专利申请/授权情况

    截止2014年底,武汉市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为14998件。NIP10000=14998/1022=14.67,即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4.67件。
    表四:截止2014年底武汉市有效发明

    3.NIP10000分析

    (一)NIP10000现状总结
    武汉市有效发明专利总量为14998件,占湖北省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79.67%。截止2014年底,虽然武汉市的NIP10000高达14.67,但是湖北省的NIP10000为3.24。《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指出,2020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预期目标为14件。因此,武汉市作为湖北省的创新主要力量要保证湖北省在2020年达到预期目标急需提高发明专利有效量,具体的应从两个方面着手:新增授权和维持专利有效。

    (二)影响NIP10000之新增授权的因素分析
    一个地区创新成果的多少取决于该地区的创新能力,它受到诸多因素影响,主要包括:科技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具有创新能力的团队数、科技人才数及其创新能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及其科技平台数;地区宏观政策环境;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1)发明专利的申请量
    发明专利的申请量是影响NIP10000的最重要因素。专利是创新成果产权化的结果,创新成果的多少是决定专利产出的根本因素。然而有了创新结果不申请专利,不仅不利于发明人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对一个地区的专利拥有量产生根本性影响,没有发明申请量的支撑,授权量就难以保证,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就无从谈起。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以及授权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一定的复杂程序,因此专利申请与授权存在较大的时间差,通常从申请到授权需要3年时间。目前,中国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平均为25.8个月,以此类推,在2017年前,有多少具备相当发明高度的发明专利的申请,将是2020年发明专利拥有量的一个根本性和决定性的因素。

    (2)具备发明授权高度的创新成果量
    发明专利申请量更多的是反映创新意识及专利意识,并不能完全代表该地区的创新能力的强弱。发明的授权量则能很好地反映一个地区的专利质量,持续缴费能正常维持的发明专利的有效数量,更能体现出专利的价值和市场控制能力。只有申请没有授权就谈不上发明专利的拥有。
    发明专利需要通过实质审查才能被授权,具有相当发明高度,授权较难,授权率较低。分别对比2014年湖北省和武汉市的发明申请量与授权量,可以看出能获得发明授权的专利占申请的比例不高,其中湖北省为21.54%,武汉市为32.68%。由此可以推断出湖北省除武汉市以外的其他地区发明授权的专利占申请的比例非常低。因此,如何指导各单位拿出更多较高质量创新成果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是各级知识产权部门的工作重点。

    (3)创新主体的专利意识和研发实力
    根据湖北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湖北专利统计简报》2015年第1期(总第108期),2014年,湖北省发明专利授权统计为:企业发明授权2587件,其中高新企业发明1517件;大专院校发明授权1672件;科研单位发明授权299件。

    以上数据表明企业是发明授权的主要力量。其中,研发能力较强的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一直是发明授权的主力军。这些企业的专利管理能力和水平较高、专利意识较强、技术人员密集、研发经费较高、技术力量雄厚,因此更容易产生较高质量的创新成果和授权发明专利。而一些生产型企业,其主要经营活动是生产和销售,它们的技术人员和研发经费都较少,加之创新意识和专利意识较薄弱,因此获得发明授权十分困难。

    国内不同类型申请人的发明专利有效率差异显著。根据《2006年我国专利的有效状况分析》,企业有效率为81.4%,而个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有效率分别为51.5%、65.8%和58.9%,机关团体仅有41.2%。

    在我国现有的科研体制下,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仍然占据着全国科技资源的很大比重,这两者获得的发明专利授权量相当于企业的103.6%,但当前仍有效的发明专利量仅相当于企业的80.1%,说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发明专利维持有效的比例不高,这可能是由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结合不紧密,发明专利商业化工作尚有欠缺。

    (4)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与专利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不仅与专利能否授权密切相关,同时,在将来的专利维权中也起到关键性作用。对于一件方面创造,如果权力要求书概括恰当,层次清楚,既能获得专利授权,也能再最大可能地扩大专利的保护范围,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的利益。正是由于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高,过程复杂,一般的申请人很难独立完成,需要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由专利代理人进行专利的撰写和申请。目前,由于专利代理人有严格的准入制度,专利代理人数量较少,正规的代理机构更是屈指可数,这种现状与快速发展的专利行业相比捉襟见肘。

    (三)影响NIP10000之维持专利有效的因素分析

    (1)专利维持时间
    专利的维持时间是表征专利应用与市场化水平的关键指标,维持时间越长,说明创造经济效益的时间越长,市场价值越高。以发明专利为例,根据《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2010》,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维持时间超过5年的有46.7%,超过10年的有4.6%;国外维持时间超过5年的有83.5%,超过10年的有23.8%。2010年失效的发明专利中,国内平均寿命是5年,国外则为9年。根据《2014年我国专利申请授权及有效专利状况报告》,国内专利的平均寿命为6年,国外为9.4年。以上数据充分反映国内创新主体掌握的专利以“短平快”为主。
    根据《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2010》,图一显示了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维持年限的分布,横坐标为维持年限,纵坐标为有效量。由图一也可以看出国内有效专利维持年限多集中在3~6年,而国外则集中在5~9年。《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国内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的预期目标在2020年为9年。

    图一: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维持年限分布

    图二显示了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维持年限百分比分布,表明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有效期不足5年的占53.3%,而国外只占16.5%;国内有效发明专利中,有效期超过10年的占4.6%,而国外这一比例达到23.8%。这一定程度上说明国内专利经营能力比较低。

    图二: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已维持年限百分比分布

    在专利权人类型发明,根据《中国有效专利年度报告2010》,国内企业有效发明专利维持年限主要分布在3~8年,大专院校维持年限主要分布在3~5年,企业相较于大专院校更倾向于维持自己的专利权。

    (2)专利失效
    失效专利泛指因法律规定的各种原因而未予授权或失去专利权,不再受专利法律保护的发明创造或专利。
    2010年我国失效专利中,发明失效专利占10.9%,实用新型失效专利占40.4%,外观设计失效专利占48.7%。
    专利失效原因主要分为四种:未缴年费终止、放弃专利权、届满终止和其他。2010年我国国内失效专利中,未缴年费终止的占94.5%,放弃专利权的占2.6%,届满终止的占2.5%,其他占0.4%。

    数据显示未缴年费终止是造成专利失效的主要原因。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在保护期内要维持发明专利有效,每年必须缴纳专利年费,否则专利权失效。目前,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多集中在3~6年,很多不能维持有效至20年,面对日益高昂的年费,特别是当专利权进入授权后三年,不少专利权人,尤其是未能及时转化的专利权人,因无力承担专利年费不得不放弃专利权。这种因为没有缴纳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专利拥有量。
    表五:发明专利年费收费标准  

    放弃专利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发现原先的发明不够先进,需要进行改进,或者发现他人的发明更加先进;
    (2)实施困难。包括自己实施与技术转让,若难于实施,又要每年缴纳专利年费,只好放弃专利权。

    4.提高NIP10000的对策与建议

    (一)制定专利资助办法
    没有发明申请量的支撑,授权量就难以保证,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就无从谈起。通过制定专利资助办法来鼓励专利申请和帮助专利维持,将有效促进专利申请量的增加和降低专利失效率。具体可以参考北京市、广州市以及上海市的专利资助办法。
    (1)北京市专利资助办法
    根据《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具体的专利资助标准如下:

    (2)广州市专利资助办法
    根据《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具体的专利资助标准如下:

    (3)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
    根据《上海市专利资助办法》,具体的专利资助标准如下:

    武汉市可以参考北京、广州以及上海市的专利资助办法,特别是其中关于年费的资助标准。从前几章的分析数据可以看出,国内有效专利维持年限多集中在3~6年,而7~9年的年费标准为2000元,较4~6年的年费标准1200有较大的提高,第7年的年费成为了瓶颈点。根据统计,2010年我国国内失效专利中,未缴年费终止的占94.5%,即未缴年费终止是造成专利失效的主要原因,因此通过年费资助的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专利失效率。
    随着国家的年费资助政策的出台,上述问题应该得到了较大的缓解,但是,从地方政府的关注度来看,还是应该尽可能的将由于年费费用导致的专利失效降低到最低。

    (二)加强政策引导,制定武汉市NIP10000目标
    加强政策引导,可相应提出“发明专利申请量”和“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发展目标。
    2015年4月1日,南京市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0件。南京市作为参考城市与武汉市相比具有明显的地域优势,南京市有效发明拥有量占江苏省的32.38%,苏州市占江苏省的21.42%,无锡市占江苏省的15.42%,苏州市和无锡市加起来的贡献占36.89%超过了南京市所占比例,起到了很重要的分担作用。
    武汉市有效发明专利总量占湖北省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79.67%,占绝大多数。目前,湖北省的人口大约为5799万人,要确保2020年达到NIP10000为14件的目标,全省需要拥有的有效专利件数81186件以上。2014年的湖北省专利有效量为18825件,发明专利缺口为62361件。按武汉市占比80%计算,武汉市2020年需要拥有的有效专利件数为64949件,2014年武汉市的有效量为14998件,武汉市新增授权并要维持专利的发明专利缺口为49951件。若考虑到部分专利到了保护期或因不交年费而失效的情况,发明专利缺口数量将更加庞大。
    根据以上分析,按武汉市2020年需要拥有的有效专利件数为64949件计算,武汉市的NIP10000将高达63.55。武汉市的NIP10000发展目标可以考虑定在65件来指导知识产权工作。国内有效专利维持年限多集中在3~6年,同时,由于专利申请与授权存在较大的时间差,通常从申请到授权需要3年时间。在2017年前,有多少具备相当发明高度的发明专利的申请,将是2020年发明专利拥有量的一个根本性和决定性的因素。因此,时间紧、任务重、总量差距大是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

    (三)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与培训
    加强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与培训,通过制订发放工作指引、开展专利申请培训、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的工作指导。
    表六的统计数据反映了一些专利代理机构在发明专利失效率上占总体的比例较大,如湖北武汉永嘉专利代理有限公司占20.53%;武汉开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占17.85%;华中科技大学专利中心占9.95%,这三个机构加起来占总体的百分比高达48.33%。针对这些重点专利代理机构可以不定期的开展交流会,商讨相关改进措施来有效的降低专利的失效率。
    表六:武汉市专利代理机构专利失效率统计表

    (四)对大专院校提供扶持政策
    加大对大专院校的扶持力度,通过开展专利申请培训、交流会等活动,加强对大专院校专利申请及维持的工作指导。
    针对武汉市专利申请人-专利失效率进行了统计,具体结果如下所示:
    表七:武汉市专利申请人-专利失效率统计表

    表七中,失效的专利总数为6058,其中大专院校的专利失效件数为5231,占总数的86.34%,可以看到大专院校的专利失效问题严重。此外,前面的分析提到大专院校维持年限主要分布在3~5年,相对于企业3~8年的维持年限也暴露出大专院校的专利维持程度较低。

    大专院校的专利失效主要原因是未缴年费和专利被视为撤回。以华中科技大学为例,总的失效专利件数为1508,其中因未缴年费造成专利失效的件数为730,占总量的48.41%。视为撤回造成专利失效的件数为596,占总量的39.52%。以上两种原因造成的失效专利件数加起来占总量的87.93%。因此,如何有效的解决未缴年费和专利被视为撤回的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大专院校的专利维持率。

    结合上述年费资助的内容,同时鉴于武汉高校的众多,专利数量占比较高的原因,从政策上可以进一步向高校予以倾斜。
    针对专利被视为撤回造成专利无效的情况,首先需要分析造成专利被视为撤回的原因。
    初审阶段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没有按期缴纳第一次(即第三年度)维持费和滞纳金;
    (4)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2)没有按期缴纳维持费和滞纳金。
    以上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中都是因为“没有按期”办理规定手续,有些是由于申请人不了解法律和审批程序从而耽误了手续时间,这种失误可以通过动态监控和提醒来避免。

    (五)动态监控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知,造成专利失效的主要原因是未缴年费和“没有按期”办理规定手续,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申请人的疏忽和不了解审批程序造成的失误。通过有效的动态监控机制来提醒申请人按期办理规定手续,特别是提醒申请人按时缴纳年费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降低专利失效率。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报告数据库检索时间截止到2015年5月。

    (文章版权归本人所有,请勿擅自转载)

    2016/03/14 14:29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
  • 第4楼
    本帖最后由 水娃 于 2016-2-24 10:28 编辑

    楼主,水娃我要走上你的老路了

    2016/02/24 10:25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
  • 第5楼
    好厉害

    2016/02/24 10:30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
  • 第6楼
    学习~

    2016/02/24 10:3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