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大哥一个答复补正的问题,谢谢~
发布时间:2015.06.30 辽宁省查看:2399 评论:8
一个实用新型接到二通,该二通对已经修改过的权利要求书又提出新的修改要求,我的问题是:
1,答复二通时,我在补正书中标注修改的内容和位置是以原始权利要求书文件为基准还是以针对一通修改过的权利要求书为基准?
2,一通要求修改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二通只要求修改权利要求书,请问回复二通时是否还需要再次上传一通修改过的说明书,并在补正书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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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儿
[4]思博县县长
主题:22 回帖:147 积分: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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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1、都可以,只要你修改的克服了oa中指出的缺陷就行了。
不过如果你要是用补正书而不是用意见陈述书的形式来答复的话,最好还是基于最后的一次版本。因为补正书上面没有地方让你填写你的修改基础是什么的,所以最好还是以最后的版本为准比较好。
2015/06/30 14:26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李工仲明
审查员让你改什么,你就改什么,应该是最**的。
2015/06/30 14:27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媚儿
谢谢版主哥哥回复~
2015/06/30 14:53 [来自辽宁省]
0 举报媚儿
我不是要再次修改说明书,我是不知道补正二通时是否还需要再次提交一通修改过的说明书~
2015/06/30 14:58 [来自辽宁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如果审查员没有让你递交修改后的说明书,那么我认为不用递交修改后的说明书。
2015/06/30 15:22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媚儿
懂了~谢谢版主~
2015/06/30 15:41 [来自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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