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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宝App抓取抖音App短视频被判不正当竞争赔偿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1.05.17 北京市查看:962 评论:0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件因抓取App短视频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件。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播公司)系抖音App的开发者和运营者,其发现北京创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锐公司)大量抓取抖音App的短视频文件及评论内容,并在创锐公司经营的刷宝App上展现、传播。微播公司认为创锐公司的上述行为替代了抖音App向用户提供内容并以此获得用户和流量,攫取了微播公司的市场份额,削减了微播公司的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请求法院判决创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4000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支持了微播公司部分诉讼请求,判决创锐公司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创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二审中,创锐公司主张:
一、刷宝App并非创锐公司开发运营,微播公司主张创锐公司经营刷宝App并实施不正当竞争没有事实依据;
二、刷宝App被诉时刚创立不久,创业阶段没有获益,抖音没有实际损失,微播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没有事实基础。
三、一审法院判决诉讼费的分担比例没有法律依据。

综上,请求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微播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知产北京,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WcoctG8q8IrnbwLioD5kQ














标签: 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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